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10月27日在聊城市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局长 杨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省审计厅部署,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围绕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开展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及7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坚持围绕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关注政府债务风险,开展了政府专项债券审计;坚持围绕形成多种监督贯通融合的监督格局,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融合,开展了区级粮食购销领域和区执法局巡审同步联动。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4月至9月,对区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局在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八大发展战略”等各项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区级经济社会发展。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批复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25个单位未将非税收入编入预算;3个国有企业未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编入预算;未将盘活存量资金21285.3万元编入预算;2个单位未将上年度结余2149.47万元编入预算;1个单位未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编入预算;22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科学技术支出、教育支出等7项支出未细化到部门和项目;1个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未明确具体项目;1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支出未细化。
3.预算审核不严。区财政局批复2021年单位预算时,未对1个单位预算编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个预算单位的50个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3个预算单位的6个支出项目两年重复安排预算且当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50%;5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支付比例过低,结余金额占比均在30%以上。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非税收入3699.91万元年底滞留非税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是15个单位“票款分离”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设置过渡户,涉及7个收入科目金额55.08万元。
3.人为调整科目平衡预算。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金额602.7万元。
4.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实有资金账户。5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代管资金账户拨款,金额3055.79万元。
5.1个单位分配资金脱离财政监管。1个单位仍沿用合并前原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导致资金脱离财政监管。
6.经营性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绿化补偿费未按标准收费,金额2.41万元。
7.专项资金效益低。一是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资金效益低。二是农村幸福院市级运营补助资金6.4万元未发挥应有效益。
8.无预算支出。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量化不细。
2.项目库在预算管理中的约束和支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9个预算支出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金额15383万元。
3、单位绩效自评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标准不一致;1个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流于形式,未发挥作用;1个单位未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4.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部分追加项目未按规定同步编报绩效目标,也未履行绩效目标审核程序;部分项目预算调整未重新编制绩效目标;2个单位部分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
5.直达资金拨付进度慢。2个单位直达资金拨付进度慢,金额1349.71万元。
(四)“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
1.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2个项目未在政府采购部门备案;1个单位采购项目评审程序不符合规定,金额31.99万元。
2.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1.11万元。
(五)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一是6笔以前年度化债未及时补录债务平台,金额1544.84万元;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项609.89万元;三是5笔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隐性债务化解存在化债方式填报错误,金额138.84万元;四是2个单位多支付企业工程款11.62万元。
(六)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
1.16个单位未有效盘活闲置资金1695.14万元;
2.22个单位出租资产时未按规定向国资部门进行审批;
3.1个单位国有资产划转不到位;
4.1个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
5.1个单位应入未入固定资产,金额16.36万元。
(八)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1.决算不实。3个单位决算数据账表不一致;1个单位预算与决算草案不衔接。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决算草案未反映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二、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2021年8月至12月,对全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进展缓慢,导致资金闲置3739.12万元;二是超进度支付工程款660.2万元;三是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19690万元拨付不及时;四是超出评估价值申请拨付征迁补偿款163.77万元;五是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六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缓慢。
三、上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及7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上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拥军优属走访慰问等3项上级政策不到位;区医保局违规审批将5家不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新增定点医药机构。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对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处理意见,提出了审计建议,部分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下一步审计机关将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督。规范全口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管控财政支出,同时要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和闲置。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要覆盖到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落实效果,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机制,推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债券资金申报审核和管理,强化监管,切实抓好上级政策衔接落实。
(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更多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深化储备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区政府将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