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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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9 发文单位:茌平区审计局

2024年9月26日,受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委托,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向聊城市茌平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审计情况,现将审议后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如下:

根据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区审计局自2024年2月起,对我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3个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31.64亿元,实际完成100.0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57亿元,实际完成100%;社保基金收入预算7.56亿元,实际完成98.5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实际完成123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底,茌平区全口径政府债务合计108.67亿元。其中:全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84.31亿元,占比77.58%,处于上级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隐性债务24.36亿元,占比22.42%。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情况

(一)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部分重大政策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5项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资金4596.84万元。二是部门单位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4个部门在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存在未制定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对粮食应急储备日常监管不到位、应拨未拨移民扶持专项资金水库移民项目购置商铺闲置等问题。

(二)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情况

一是四本预算不衔接。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应由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相关支出,造成2023年底彩票公益金继续结转结余2813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77万元。三是因财力保障不足,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年收支结余为-1444万元,未能实现保险基金精算平衡。四是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经营性收入未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不全,未将区饲料厂等3家完全由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情况

一是2023年年初预算执行率低,56个预算单位的271个项目年初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250个项目全年实际支出为0。二是资金投向不精准,节能环保支出等资金决算与年初预算偏离度大。三是通过支出挂往来、非税专户往来科目方式无预算支出4.07亿元。四是11个部门的车辆保险、18个部门的车辆加油、15个部门的车辆维修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五是51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159.15万元,15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招待费21.29万元。六是未及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33万元。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情况

一是部分单位绩效编制不规范。二是2个项目未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金额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实施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不到位。四是部分单位重点评价与单位自评资金填列不衔接。

(五)财政运行风险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远低于0.3—0.8的合理区间,保障能力弱。二是财政部门垫付3个项目债券利息5975.8万元。三是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应还未还债券利息200.80万元。四是智慧冷链物流、御路智慧停车场2个项目建成后资产闲置。

(六)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是区财政调减财政支出50550.78万元,转为暂付款核算。二是政府财务报告编报范围不完整,39所学校固定资产等情况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三是财政决算草案25个预算科目中调整了23个,部分科目预算调整金额较多,调整比例较大。

(七)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3个乡镇存在资产未及时销账、国有资产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期限超过10年等问题。二是6家行政事业单位的8处房产对外出租未经审批,3个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36.74万元。三是2家国有林场对外出租林地、池塘37.14亩未签订合同。四是雨污水管道建设项目竣工未登记固定资产,1个部门五间平房权属不清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八)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一是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应缴未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回迁安置房款差额)892.28万元。二是119个区级预算单位往来账户利息未上缴116.13万元。三是3个单位违规由第三方代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考务费142.81万元。四是第三方代收报名考务费12.84万元未上缴非税收入专户。五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4290.51万元。六是10家单位非税收入未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2月至11月,对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情况、茌中河茌新河人工湿地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建设情况、2021-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绿色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履行方面存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等4个问题;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项目支出131.13万元未记账、待摊费用计取不实等5个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规收取文件购买费用等6个问题;四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项目进展缓慢、未按图纸设计施工、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等16个问题;五是工程竣工结算方面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涉及绿色化工产业园、地下水超采治理、农业节水工程3个项目;六是存在已完工程闲置无使用效益、便携式量测水设备闲置等问题。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振兴街道、乐平铺镇2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不到位。存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未完成、耕地保有量低、未有效盘活闲置土地、绿化项目占用耕地等9个问题。二是落实林业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存在有林地不实1382.01亩、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耕地30.86亩、未建立健全林业相关制度等3个问题。

六、医疗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对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等23处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方面,存在违规收费、超范围使用医保资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未完成、未严格执行门诊即时报销政策等问题。二是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无证执业、卫生室未正常运转、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存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不到位、冒领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流于形式、服务能力提升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损失浪费、私车公养、应招标未招标、结转结余资金未盘活等问题。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对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处理意见,提出了审计建议,大部分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对需分阶段整改和长期整改的问题,审计机关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七、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8日向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做了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二)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完整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项目从严把关,分配规范透明,资金下达及时,跟踪问效到位。

(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五)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好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