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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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9 发文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3220日至428日对聊城市茌平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运输”)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下设办公室、政工股、安全监督股、建设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另设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道路运输行业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区博平、冯屯、菜屯、乐平4个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所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底,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4人,合计116人。根据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全体人员花名册至2022年底实有人数18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存在利息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国库、预算编制不细化、违反规定配发服装、决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1.利息收入、收回的工资等未及时上缴国库。

2.预算编制不细化。

3.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违反规定配发服装。

2.取得的发票不合规导致施工企业少缴税金。

3.合同签订不规范。

4.公务接待规章制度未明确接待标准。

5.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

6.决算编制不完整。

7.决算数与会计账面数不相符

8.预算约束力不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部分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四、审计建议

(一)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在编制决算草案时应当做到收支真实、完整、合规。

(二)应严格按规定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与实际执行情况相符。

(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杜绝无公函接待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