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0日至4月28日对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等。下设办公室、政工股、安全监督股、建设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另设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服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道路运输行业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区博平、冯屯、菜屯、乐平4个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所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至2022年底,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4人,合计116人。根据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全体人员花名册至2022年底实有人数186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利息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国库、预算编制不细化、违反规定配发服装、决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拟处理处罚意见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1.利息收入、收回的工资等未及时上缴国库。
2.预算编制不细化。
3.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违反规定配发服装。
2.取得的发票不合规导致施工企业少缴税金。
3.合同签订不规范。
4.公务接待规章制度未明确接待标准。
5.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
6.决算编制不完整。
7.决算数与会计账面数不相符。
8.预算约束力不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部分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四、审计建议
(一)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在编制决算草案时应当做到收支真实、完整、合规。
(二)应严格按规定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与实际执行情况相符。
(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杜绝无公函接待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