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茌平区绿色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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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31 发文单位:茌平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2023年度项目计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6月15日至11月27日,对聊城市茌平区绿色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审计得到了聊城润弛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弛公司)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润弛公司对其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聊城市茌平区绿色化工产业园项目位于茌平化工产业园区内,由润弛公司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包含12项建设内容,计划总投资130462万元。截至2023年6月底,该项目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建设完成,给水、中水厂项目正在建设中,袁楼路、金耀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完工,张小路、金山路、姚郝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正在施工中。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在完善茌平化工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项目实施管理、工程结算及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计

1、因前期论证不充分,应包含在立项中的复合型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未包含

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项目立项申报管理。

2.未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

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未签合同先施工

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今后工作中依法依规,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

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进度,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3.违规组织竣工验收

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后进行竣工验收。

4.未在规定时限内编制预算控制价

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今后及时编制预算控制价。

5.监理资料缺失

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润弛公司应落实责任,今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三)项目工程结算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

(1)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管线工程。

(3)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4)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张小路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标段)。

(5)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金耀路及配套工程。

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建设单位应调整结算审核报告。

(四)项目投资绩效情况

茌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收费申请在审批过程中,截至2023年10月该项目未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收益目标的实现。

(五)其他情况

提供虚假资料

给予润弛公司警告。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加大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及时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审慎管理。

(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推进项目进度,尽快实现预期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