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19日至3月29日,对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聊城市茌平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区市场监管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等12个内设机构,派出1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实有在编人员202人,“三定”方案中核定人员编制为166人,人员超编35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66人,实有99人;核定事业编制90人,实有96人(参公人员7人);核定机关工勤编制10人,实有机关工勤7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预算(汇总)总额4610.4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192.1万元,追加预算418.37万元;预算总额中基本支出预算3616.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94.4万元。2023年度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收入4189.73万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4189.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决算(草案)汇总报表反映,202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决算支出26.8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11%。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不严格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
区市场监管局连续多年收到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的市级药品抽检经费,应编未编入年度部门预算。
区市场监管局今后编制预算时应考虑非同级财政拨款情况,保证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
2.预算编制不科学。
经审计,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未充分预估辅助费用产生规模,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差距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
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在编制预算时应全面考虑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和自评结果脱离实际。
经核实,该单位年度执法数量无法量化,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指标目标设定不切合实际,自评结果无依据。
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应按照相关要求据实开展绩效自评。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今后应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2.公车使用登记不严格,应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公车使用信息登记。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今后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车。
(三)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
2021-2023年间11笔应付账款未在账簿中反映。
审计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已将上述应付账款记账,今后应严格按会计法的要求登记凭证和账簿。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市场监管局应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国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应定期梳理闲置的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3.固定资产权属不清,造成固定资产流失风险。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应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充分体现预算的约束性。
(二)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信息登记,杜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等工作,定期盘点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