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征求意见的通知
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1-203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定位
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水利技术支撑性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水利领域的专项规划,是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规划,是聊城市茌平区涉水生态空间及红线管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指导思想
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前提,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保护为抓手,以划定涉水生态空间、优化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为重点,以强化涉水空间管控和保护为抓手,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突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协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水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提供依据。
第三条基本原则
生态安全,强化监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合理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等涉水生态空间,明确生态功能定位,强化涉水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水生态系统的损害。
空间均衡、协同发展。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把水资源作为先导性、控制性和约束性要素,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均衡。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协调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以流域为单元强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
确有需要、合理布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及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以有效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出发点,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防洪、供水、灌溉、水生态等问题,不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3月修正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7年7月修正版);
(6)《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利部32号令,2006年4月);
(7)《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修正版);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修正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修正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正版);
(12)《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12月);
(1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7年9月);
(14)《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2018年1月);
(15)《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2015年4月);
(16)《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2018年2月)。
2、政策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78号);
(6)《省级空间规划水利相关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等。
3、规程规范
(1)《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
(4)《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
(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6)《山东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技术大纲》
(7) 其他各地发布的河湖管理办法或规定等。
4、有关规划及相关成果
(1)《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5~2025)》;
(2)《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年)
(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聊茌政发〔2021〕4号);
(4)《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茌政办发〔2021〕6号);
(5)《茌平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年);
(6)《茌平区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2022年);
(7)《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1年);
(8)《聊城市城市生态环保与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0年)》(聊政复〔2020〕45号);
(9)《茌平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2018年);
(10)聊城市水资源公报、统计年鉴等。
第五条规划目标及控制指标
依据已有水利规划成果,统筹考虑聊城市茌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提出到2035年在水资源、水生态、水利基础等方面的目标,并展望到2050年,并依据此规划目标,提出主要控制性指标。
第六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现状基准年2020年,规划近期水平年2030年,远期水平年2035年。
第七条规划范围
聊城市茌平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二章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分析
聊城市茌平区受自然条件限制,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匮乏,全区人均占有当地水资源量仅为230m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年际变化较大,汛期水多易涝,非汛期干旱缺水。浅层地下水开采利用程度较高,当地地表水利用程度较低。节水措施不够完善,水资源存在浪费。水资源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距离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期盼尚有一定差距。
第八条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状况分析
(1)水资源禀赋条件不足。聊城市茌平区本地水资源量不足,且年际变化大,年际间丰枯变化频繁,影响地区可利用水资源数量。降水分布不均,变差系数大,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加上茌平区近年发展迅速,水资源需求量大,总体上属于水资源缺乏地区。对外调水与地下水依赖较大,其中外调水包括引江水和引黄水,然而随着引黄指标的趋紧,加之地下水开采受到超采制约,需进一步压减,当地水资源将进一步减少。现状河渠水系水源主要来自黄河,除汛期有少量雨水汇入外,基本无其他水源,因此水体受黄河丰枯和黄河水资源调配的影响较大。
(2)引江水资源消纳率较低。聊城市引江水现有利用量远远低于分水指标,未能充分消纳引江指标。分析利用率偏低原因,一是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不完善,未能实现有效蓄水及输水,二是水价偏高,利用积极性不高。但随着黄河水中下游分水指标趋紧,引江水对于茌平的重要性加大,因此亟须提升引江水消纳能力。
(3)本地雨洪资源与中水资源利用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聊城市茌平区亟须加强水资源集蓄工程建设,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化洪水威胁为洪水资源,同时依托水资源集蓄工程,加强水网连通建设,完善现有水资源配置体系,科学安排实施一批蓄、引、提、调工程和应急水源工程,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第三章近期、远期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
第九条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一、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总体要求
以聊城市茌平区各级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和流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利发展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规划确定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为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新形势新要求,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进行协调性分析的前提下,按照“确有需要、可以持续、生态安全”的原则,从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方面提出水利基础设施总体布局。以水库、闸坝等工程为节点,以河湖治理、供水工程(引调水)、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工程为线,以灌区等工程为面,提出重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方案及实施安排。
二、重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要求
防洪治涝方面:对现状防洪体系进行评价,统筹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协调防洪、供水、生态等要求,以构建完善流域和区域防洪减灾体系为重点,提出控制性枢纽、堤防、河湖治理等防洪治涝工程方案。
水资源配置方面:以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水量分配方案等为基础,结合重大战略实施、城乡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以及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承载状况及变化趋势等,提出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方案。聊城市茌平区规划预留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引调水工程、水库工程、骨干输水渠道工程、泵站工程、城乡供水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等6大空间布局。
第十条水利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测算
在划定规划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分析用地类别,测算用地规模。用地类别原则上统计到耕地、林地、园地、住宅等一级用地分类。对于前期工作较好的水利基础设施,直接采用设计用地指标成果;对于前期工作深度不足项目,可在规划预留用地方案的基础上,考虑1.2的不确定系数留有余地确定用地规模。扣除重复占地后。
扣除重复占地后,聊城市茌平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总面积473.70hm2。
第十一条拟列入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用地规模
拟列入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占地情况如下表:
聊城市茌平区拟列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用地总面积为:832.87hm2。新增占地面积为:394.09hm2。(泵站项目未列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中,故占地面积相应减少0.66hm2)。
第四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措施
第十二条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划定
一、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划定原则
为有效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水利基础设施用地特点,按照点、线、面进行空间分类。点状类指水库、闸坝等工程;线性类指河湖治理、引调水等涉及的河道、堤防、沟渠、管道及分洪道等工程,面状类指灌区等工程。
对于前期工作扎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可直接采用设计成果确定的工程占地范围。
对于前期工作深度不足的水库工程,将规划坝址所在河段作为预留空间,原则上按水库正常蓄水位淹没线并外扩300m的范围划定预留用地;输水渠道、堤防等工程以规划工程比选方案的占地范围为基础,适当考虑工程保护范围确定预留用地;渠道、堤防上设置建筑物的区域取两者范围外包线,并与上下游渠道、堤防界限形成闭合空间。
对于可预期范围内确定要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采用列清单的方式予以确认,结合工程类型提出预留用地规模。
二、水利基础设施预留用地划定情况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总面积473.70hm2,主要包括水库工程、泵站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等3项工程。
1、水库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龙腾水库工程,占地面积156.89hm2;翟庄村水库(高铁新区雨洪湿地公园),占地面积16.25hm2。
两地块共需预留173.14hm2。
2、引调水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引调水工程1项,主要为连接龙腾水库调水工程。本项目主要为地埋管道,无新增占地面积。
3、灌区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陶刘沟灌区治理项目及山东省聊城市位山灌区全域渠系配套及现代化改造工程(茌平区灌片)。
陶刘沟灌区治理项目,改造沟渠27.8公里,新建建筑物19座,新建管理、计量及安全设施43处;新增灌溉面积0.2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
山东省聊城市位山灌区全域渠系配套及现代化改造工程(茌平区灌片),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和管理设施等,其中渠系建筑物工程均位于治理渠段设计河口内,信息化工程均在已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管护设施有新建管护路13.17km(0.5m土路肩+5.0m道路+0.5m土路肩);新建防护栏杆4.17km。管护措施占地为新增占地,占地79.02hm2。
4、城市滞涝区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没有城市滞涝区工程。
5、堤防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没有规划堤防工程。
6、骨干输水渠道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骨干输水渠道工程有4项,主要包括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茌平区广平分干治理工程、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茌平区博平分干治理工程、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茌平区韩屯分干治理工程、位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茌平区贾寨分干治理工程。茌平区规划骨干输水渠道工程占地在水利确权范围内,无新增占地。
7、泵站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泵站工程项目,主要为城乡供水项目提供后续供水保证。茌平区规划泵站空间范围占地面积0.66hm2。均为新增占地。详见下表。
8、闸坝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工程不涉及闸坝工程新增占地。
9、城乡供水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城乡供水工程共2项,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水源置换项目。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部为新埋设管道,均为临时占地,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水源置换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埋设管道及新建泵站,新埋设管道为临时占地,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泵站在原水利基础设施占地中改建,不涉及新增永久占地。
10、河湖整治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河湖整治工程共10项,主要包括赵牛新河河道治理工程、西新河河道治理工程、七里河河道治理工程、管氏河河道治理工程、丁新河河道治理工程、茌中河河道治理工程、冯氏河河道治理工程、普济沟河道治理工程、老徒骇河河道治理工程、茌新河河道治理工程等。
11、水生态修复工程
聊城市茌平区规划不涉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第十三条河湖生态廊道建设
本区无河湖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第十四条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
聊城市茌平区重要水源涵养区为东邢水库。
第十五条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
聊城市茌平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共1项,为东邢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第十六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聊城市茌平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及治理区面积195km2;规划重点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采取自然修复、采取坡耕地、侵蚀沟及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十七条重要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对聊城市茌平区水量短缺、水质污染、生境破坏、萎缩及功能退化等多种问题突出的流域、区域或河段,实施单一措施难以实现河湖保护与修复目标的,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实施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采取水源涵养与保护、截污治污及底泥清淤、河岸植被缓冲带建设、生境营造及湿地保护、河湖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亲水平台建设等综合治理措施。
第十八条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针对聊城市茌平区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现状,考虑区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未来管控要求,采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措施。聊城市茌平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一项,位于茌平区振兴街道、信发街道、胡屯镇和冯官屯镇,超采区面积115km2。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是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加快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
第二十条落实目标责任
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建设程序,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区域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科学有序实施。建立项目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工作质量和深度。对建设条件、移民占地、用水总量指标、生态环境影响以及跨市矛盾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经论证协调仍难以有效解决的项目,不得审批和建设。
第二十一条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水利设施的财政投入,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水利投入力度。加强对水利基础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索建立水利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机制,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专项债务支持范围,降低贷款成本,扩大融资规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充分利用“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农民投资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投入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公私合作模式。通过探索建设、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方式依法获得的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和运行管理模式。
第二十二条完善监督评估
完善目标指标监督考核,建立项目监督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的力量,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相关评估工作,完善规划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制度,提出规划调整或修订意见,确保规划总体目标如期完成。
第二十三条加强宣传引导
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运用网络、手机APP等手段,定期持久地开展爱水节水科普教育,提高群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水利工作意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体现决策的民主性,努力营造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四条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水利创新主体活力、完善科技治理机制为着力点,深化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力量统筹。优化调整重大水利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一是优化水利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水利规划对项目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构建“战略研究—规划部署—任务布局—组织实施”的有效衔接机制。二是建立重大水利项目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攻关机制和组织体系,加强水利项目、重大灾害等方面的应急科研能力建设。三是完善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快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开展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