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局根据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编制《聊城市茌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前期已通过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全文通过茌平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采集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月11日。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djgd@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意见建议”。
二、信函。寄至茌平区迎宾大道2602号茌平区水利局,邮政编码252100,信封注明“意见建议”。
三、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右侧“发表意见”可在线提交。
征求意见期间,为了更好的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4276369
附件:1.《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局
2025年8月11日
《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 - 2035 年)》解读
一、出台背景
水,乃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在当今社会,水资源的合理保护与高效利用对于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聊城市茌平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茌平区的水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茌平区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核心目标,将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作为工作重点,借助节水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有力抓手,依靠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致力于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稳步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步伐。在此大背景下,《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 - 2035 年)》应运而生,它是茌平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保障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出台依据
1.《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此通知明确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相关要求,为茌平区开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方向,促使茌平区在规划中积极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如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
2.《山东省水利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水资源〔2017〕22 号):山东省水利厅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省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工作内容和标准,茌平区依据此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划中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措施,包括对本地水资源现状的分析、节水目标的设定以及具体节水工程的规划等。
3.国家、省市相关的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构建了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法律政策框架,确保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进行,保障了规划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征求意见情况
《规划》的起草工作秉持着严谨、科学、民主的态度。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参考了省、市有关制度文件及方案大纲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多次细致的修改完善,为了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组织了专家评审会,邀请业内权威专家对规划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和专业把关,专家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规划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广泛征求了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意见。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从自身工作实际和区域发展需求出发,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馈。对规划中的水资源配置、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需求和意见。起草团队对各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将合理的意见充分吸纳到规划中,进一步优化了规划内容,提高了规划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四、出台目的
1.落实国家战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贯彻国家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高效节水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严格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茌平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2.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对茌平区的水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在生活、生产、生态等各领域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开发,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
3.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制定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措施,防止水资源污染和破坏,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通过规划实施,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修复受损的水生态系统,促进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五、重要举措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明确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用水效率指标,加强对各行业用水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2.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加大对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实施一系列节水工程。例如,在农业领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在工业领域,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水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城镇生活方面,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漏损,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居民节水意识。
3.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逐年提高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比例。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同时,加强对雨洪水的收集、储存和利用,通过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花园等,提高雨洪水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4.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水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河流水质安全。加强对地下水的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地下水超采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规划的背景、目的、依据、范围、期限以及规划原则等内容,为整个规划奠定基础,确定总体框架和指导思想。
2.水资源现状与问题分析:对茌平区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找出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用水效率低等,为后续规划措施的制定提供现实依据。
3.水资源需求预测与供需平衡分析:结合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生活、生产、生态等各领域的水资源需求进行科学预测,同时对水资源的可供给量进行评估,开展供需平衡分析,明确水资源的缺口和潜力,为合理配置水资源提供数据支持。
4.水资源保护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目标和措施,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流水质保护、地下水保护等内容。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标准和保护措施,确保水资源的质量和生态功能不受破坏。
5.水资源利用规划:从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方面制定水资源利用规划。在农业方面,规划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方向和规模,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工业方面,提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效率提升的措施;在城镇生活方面,规划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节水器具推广等内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6.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重点规划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包括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雨洪水收集利用设施规划等,明确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途径和发展目标,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在水资源供给中的比重。
7.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技术推广等方面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内容。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产品,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8.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政策法规、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各项任务和目标能够如期实现。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局
具体联系人:贾国迪
咨询电话:0635-427636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3月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节字〔2019〕3号)、《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聊茌政发〔2021〕4号)、《聊城市茌平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1年)等相关重要文件及规划,编制完成了《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意见征集反馈
2025年8月11日,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局就《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意见通过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主动征求意见1个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因此无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特此说明。
聊城市茌平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