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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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06 发文单位:茌平区水利局

 

权力类别

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其他未列明法制审核事项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

(一)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二)需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五)对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决定;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强制事项

(一)查封、扣押公民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或者价值5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二)查封、扣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者价值20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四)对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征收事项

(一)涉及10人以上或者对征收补偿方案分歧较大的行政征收决定;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或者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征收决定;
(三)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征收决定;
(四)对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征收决定;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行政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