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建立以校长为总指挥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副总指挥(副校长)和成员(中层领导)若干名,负责全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处置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担任。
现场副指挥长:由副总指挥担任。
成 员:由各科室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指挥现场处置;
(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曼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救护;
(4)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5)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专项处置小组办公室职责
1、为了对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处置,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指令有关部门组织现场处置。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专项处置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按程序向区教体局报告。区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3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书面报上级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五、安全事故处置的程序
1、由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长组成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处置和救援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