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公示
聊城市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 体 名 称 | 聊城市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 体 类 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单 位 性 质 | 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无 |
联 系 方 式 | 0635-6018121 |
办 公 地 址 | 茌平区建设路1366号(民政局3楼) |
执 法 职 能
执 法 职 能 | 1、行政处罚:对辖区内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对辖区内优抚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处罚;对辖区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处罚;对辖区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处罚;对辖区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处罚。 2、行政确认:对户籍地在本辖区内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 3、行政给付:对安置地在本辖区内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给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给予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退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退役残疾军人护理费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金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金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烈士褒扬金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遗属生活补助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丧葬补助费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现役军人一次性奖励金的给付;烈士一次性抚慰金的发放;部分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的发放。 4、其他:对安置在本辖区内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安排;对辖区内判刑停止抚恤伤残人员恢复抚恤待遇审查。 |
备注 |
聊城市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有效期 |
1 | 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郭新 | 二级主任科员 | 15140223001 | 2028年6月30日 |
2 | 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穆广达 | 科员 | 15140223004 | 202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