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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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1-21 发文单位: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南环路1648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4271221;电子邮箱:cpxwgx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公共文化领域信息及机构职能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2024年通过“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茌平文旅”公众号共公开信息总数571条。其中“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公共文化”领域公开包括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展览讲座等信息42条,旅游领域信息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47条。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例如政策文件出台后的公开时效要求落实情况,平均公开时长等指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件数0件,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文旅局按照主动公开目录积极与各科室对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茌平文旅”公众号转载相关公共文化活动信息,同时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区文旅局政务公开依托“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由茌平区政府建设运行,同时通过“茌平文旅”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文旅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文旅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及审核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与“茌平文旅”公众平台信息发布不同步,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各科室协同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较为被动的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政务公开力度,借助“茌平区人民政府”平台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管理系统,实现一键多平台同步发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同时加强对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提高单位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重点聚焦: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实时发布9条群众文化活动信息,5条展览讲座信息,10条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提高了群众对文化活动的知晓度。

2、决策透明推进:通过“2024年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对《聊城市茌平区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社会意见征集,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3、依申请规范强化:依法依规处理申请,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承接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均按时按质答复,办理满意度达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放互动:开展1场次“触摸历史走进四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2024年“政府开放月”活动,针对市民、村民、学生三个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四普知晓度、参与度显著提升,为实地调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增强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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