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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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2 发文单位: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事项名称

事项种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设定依据

办理程序和时限

救济渠道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表明身份。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或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

3.决定。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4.复查。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按期复查整改情况,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5.归档。将相关检查资料立卷归档。

 

行政复议

部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路491

电话:0635-4271735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冬季: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

 

行政诉讼

部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3076号

电话:0635—4210288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冬季: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试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山东省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保护管理规定》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试行)》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山东省旅游条例》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行政检查

《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对播前审查、重播重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10月修改)

对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10月修改)《关于加强对聘请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的通知》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技术参数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10月修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发〔200930号)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情况的监管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10月通过,20159月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8月国务院令第228号,202010月修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098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2020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