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将胡屯影剧院列为我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发挥文物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茌平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1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1 | 5-01-5-01 | 胡屯影剧院 | 1958年 | 胡屯镇胡屯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