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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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13 发文单位: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胡屯影剧院列为我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发挥文物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41112日

附件

 

茌平区第五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1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序号

编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5-01-5-01

胡屯影剧院

1958年

胡屯镇胡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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