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关于择址重建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编号:
第192004号
建议人:
李广宏、贵新华、刘瑞河
收到日期:2023-04-06
关于择址重建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建议
建议内容:
重新择址建设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答复日期:2023-10-06
解决采纳
回复内容:由区政府交区卫生健康局办理
李广宏、贵新华、刘瑞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择址重建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重新选址建设这一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我区当前城区发展和国土规划,因振兴路与朝阳街交叉口东北角属于老城区且偏北,而金牛湖社区逐渐完善,新建小区人口密集,需增加医院,故初步选址金牛湖片区(龙山南街以西建设路以北民生路以南博州街以东)或振兴路与朝阳街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同时,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及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纳入茌平区医疗卫生系统服务能力及国土空间用地规划,近期将召开区级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确定选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