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全省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10 发文单位:茌平区应急管理局

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全力防范化解森林草 原火灾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 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依法对烧地堰、焚烧枯枝落叶、祭祀用火、林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输配电线路、使用电气焊等林 区及边缘野外用火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隐患进行集中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 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在重要节点频发多发,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省森防指统一领导和部署,省公安厅、省自然资 源厅、省应急厅联合成立全省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动小组,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 销),由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太明任 组长,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副总队长侯文学、省自然资源厅防灾减灾工作处处长张全健、省应急厅火灾防治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李全民任副组长。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防灾减灾工作处处长张全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 促全省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各市参照省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联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公 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 原火灾的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 应急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监测预警, 组织指导协调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省森防指各有关部门加强协 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及时堵 塞漏洞。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 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防灾意识,构筑全民防范 思想防线。(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省市县乡村五级层层开展火源管控、巡查巡护,查找短板 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体制机制和制度 保障。 

四、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在林田、林园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 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 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 火管理“宽松软”问题。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 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违规用 火问题。治理墓区及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 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 竹等问题。 3.休闲娱乐。重点治理防火期内进山入林人员携带烟火入山, 在林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生篝火、烧烤、野炊 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4.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 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林区施 工单位、林产企业、工矿企业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 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治理有关部门对 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5.其他情形。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 落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治理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 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 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治理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 演习、爆破等活动。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 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行为。治理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 施设备行为,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 燃物清理不到位问题。打击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 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治理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 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 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林长制考核的重 要内容之一,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林长切 实履行林长职责。各级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适时颁布禁火令, 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 上重要议事日程。参照省级行动方案安排,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做到坚持上下联动、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地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 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 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点林区防火检查站要落实 24 小 时值班值守,做好火源检查、收缴等工作,对拒不配合、寻衅滋 事的,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 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人群,加强卫星遥感、智能监 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 平。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在开展防火督导检查时,要把野外火源 治理、查处违规用火作为重要检查督导内容。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地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认真研究火 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破解“管不住”的症结。 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 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常抓不懈。力戒形式主义,结合全省“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 项行动,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顶格处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 的违规用火行为。(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 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疏堵”结合,探索符合本 地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 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既为野外生产、 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加快“防 火码”在隐患整改、火险预警、宣传警示等方面的应用试点,实现“小码大用、一码多用”。 (六)严格信息报送。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工作台账, 汇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 作。各级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本部门的专项行动成果, 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报送至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由各级 林业主管部门逐级汇总后报送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