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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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07 发文单位:茌平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委统一安排2023年4月11日至5月25日,区委第巡察组对茌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局存在10个问题,局党委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党委一把手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对照反馈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聊城市茌平区应急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一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倒查工作不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9月11日,局党委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出了“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重视,对上级文件政策传达、落实不到位。通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座谈了解发现,2019年以来,该局共召开党组会议94次,其中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仅1次。在贯彻区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措施》(2020年11月下发)、《关于聊城市茌平区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2022年7月下发)工作中,该局未认真研究,相关业务科室对文件不够熟悉,以学习代替落实。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每一项问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股室以及整改时限;二是7月28日,召开会议,对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学习研讨;三是8月 1日、9月27日,分别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直面问题、追根溯源,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                                                                                

(二)部门间配合不到位,企业信用信息未能实现有效归集和共享 经查阅区应急局2019-2022年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发现,行政处罚信息未根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提供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由工商安全标准化等级证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执法人员名录库更新不及时。该局共有执法人员48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46人(其中,王长军、刘凯、李阳未录入数据库,孙洪岗未及时调出名录库)。

整改进展:2019-2023年,区应急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92条,其中:2019年公示35条,2020年公示60条,2021年公示98条,2022年公示77条,2023年截至目前公示22条。省应急厅自正式启用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以来,平台自动按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类型合并金额超2万元的行政处罚向系统推送公示情况;是“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需我单位分别以应急和地震监测部门发起任务,两个平台均需录入人员,巡察时,刘凯、李阳录入地震监测中心。王长军及2023年新取得执法证的7名人员录入应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孙洪岗已调出名录库;今后执法人员发生变更时,及时对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更新。

(三)对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无法回溯备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有效制约 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不到位,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巡察发现,2018年省厅配发该局23台执法记录仪,目前只有3台正常使用。多支执法队、各个执法科室40多名执法人员共用执法记录仪。谈话了解发现,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9号)之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2022年度共处罚168家企业,相关卷宗资料均未留存执法影像资料。

整改进展:一是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影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文明开展音像记录;三是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力度,对执法记录仪进行了重新调配,建立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登记台账,对暂不参与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收回,将部分电池损坏的执法记录仪电池进行了更换,保证执法人员必要的视频记录执法装备配备,目前登记执法记录仪23台,共收回执法记录仪7台,对4台在用执法记录仪的电池进行了更换,在保证每个执法组至少一台可用执法记录仪的前提下,明确了每组一名保管维护人员,负责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执法监管方式创新不足,监管效能不高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水平不高,缺乏进行大范围、全方位、多角度突击检查能力,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2021年2月,区应急局花费15.4万元购买2套无人机飞行检查执法装备,至今未利用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摸排、飞检式执法,工作中依然采用传统的上门式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干扰较大。

整改进展:一是2021年2月,区应急局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传输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0]20号),花费15.4万元购买了高清布控球、三防手持终端、便携式无人机、便携双光无人机、便携式视频管理平台。省安办文件中明确提出:为适应“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应急救援新形势任务需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为决策指挥提供快速高效的信息保障,配备相关的音视频传输相关设备,且现场音视频传输基本配备标准中对无人机也没有要求作为飞行检查执法装备;二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主动联合多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发现的问题隐患一次性反馈,一并整改,切实减少对企业开展检查的频次,进一步帮助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创新执法监管形式,采用专项执法、集体行动、随机抽取(企业)、随机分组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法规科及各执法组联合抽取,最大限度保证了对企业检查的公平公正,有效避免了全局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人情执法。

(五)有奖举报工作缺位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2]20号)等文件要求,区应急局应当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但至今该局尚未兑付过有奖举报事项。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落实,将公告牌设置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在执法检查中,督促企业规范设置。同时,在政府网站、“茌平应急”公众号公开举报途径,方便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我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规范了举报奖励工作流程,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责任人,增加了制度的操作性。区应急局明确专人对每一起举报都严格审查,一旦发现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奖励情形的,立即启动奖励流程,确保奖励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督促各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对员工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经查实后予以奖励。在企业内部实现事故隐患的查找、举报、排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六)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不规范 大额罚款程序有瑕疵,间接侵犯了企业合法权利。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5万元以上罚款,应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抽查该局案卷发现,王立华违规从事危化品经营案(罚款13万)、武明军木皮加工厂事故案(罚款30万)、张卫华艾彬木地板厂违法案(罚款5.5万)等3件罚款事项均未履行向上级报备程序。

整改进展:一是7月28日,邀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四级调研员袁新建对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熟悉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二是开展自查,2023年以来的张传华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姜立桂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等2个涉及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已与市局沟通报备,市应急局于9月15日给与回复,今后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利

(七)推进“互联网+监管”用力不够,工作缓慢 “互联网+监管”系统维护不完善,信息上传更新不及时,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率低。全市信息发布统计显示,茌平区应急信息发布率58.3%,本月(2023年4月)发布率为0;监管事项覆盖率低。全市数据汇聚统计报告显示,茌平区应急局监管事项及时率为45.65%。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针对我单位的28项监管事项,其中22项为本级实施事项,及时对事项进行覆盖,达到事项覆盖率、及时率、正确率均为100%的要求。

(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不规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记录与现场检查结果记录不一致。未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记录归档保存。2019-2022年,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抽查企业70家,其中,25家企业检查记录遗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记录与现场检查结果记录不一致。

经对比45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项检查记录和平台公示记录发现,13家企业现场检查结果与平台公示结果不一致。其中,“聊城元亨和美饲料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现场检查记录表未填写,仅有执法人员和企业当事人的签字,平台公示结果为“未发现问题”。“茌平县新大密度板有限公司”其中1项现场检查记录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平台公示结果为“未发现问题”。“茌平县森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记录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平台公示结果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录入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实际对该企业进行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山东盛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现场检查记录)平台公示结果3项为“未发现问题”,2项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实际对该企业进行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档案的归档管理,对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现场检查记录统一进行归档,由专职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档案进行统一登记、编号,以防企业检查记录遗失;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联合检查内容为省平台统一的检查事项,     系统中检查结果显示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需按照日常执法程序进行处理。三是压实执法人员责任,10月9日,局召开执法人员培训会议,进一步要求各执法人员提高对“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记录及平台录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九)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 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培训,未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经查阅资料发现,区应急局于2022年5月20日印发《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后期9个专项预案之后,未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开展培训;未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8月22日,区应急局聘请山东省赛飞特有限公司省级专家王得中就茌平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专题培训。各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了本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能力;二是9月24日,聘请山东省安全培训教师,聊城市应急管理专家刘瑞峰,组织召开了全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专项培训会,对包括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221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讲。因博平镇重点企业未能参加专项培训会,区应急局于11月17日下午15:30在应急局401会议室对博平镇的18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培训。

(十)涉企执法“首违不罚”政策尚未出台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首违不罚”政策在有相关法规依据且我省部分地区已推出相关政策情况下,仍未研究出台我区安全生产“首违不罚”事项台账,企业发展缺乏宽松包容的制度环境。2019-2022年,该局对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量连年增长,年平均增幅54.67%(2019年48件,2020年72件,2021年141件,2022年168件),全部采取罚款措施,无一例采用警告等处罚措施,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有力度而无温度,行政执法还未实现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的转变。

整改进展:一是积极践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聊城市茌平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自2019年以来,区应急局共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数41件;二是始终秉承“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的工作态度,持续优化安全服务,采取“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技术搞帮扶”形式,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区200多家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企业开展安全大体检,逐家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现场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三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本着“严是爱、松是害,安全生产监管严、紧、硬,看似无情,实则是对企业最大的爱护”的理念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单位积极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的强大动力。落实好台账式管理制度,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坚持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使之互为促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工作能力,不断巩固巡察成果,为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78819;邮政信箱:茌平区新政西路229号;电子邮箱;cpyjjfgk@lc.shandong.cn。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