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给管理-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审核】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我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茌住建字〔2021〕33号)文件规定,经调查审核决定,拟对以下家庭实施保障,现将拟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至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35--4229669。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婚姻状况 | 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时间 | 学历 | 保障人数 | 保障方式 |
1 | 张颖 | 37152319xxxxxxxx29 |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茌平区委员会组织部 | 单身 | 2024年8月 | 研究生(硕士) | 1人 |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