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给管理-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审核】 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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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9 发文单位: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聊城市茌平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茌住建字〔2021〕33号)文件规定,经调查审核决定,拟对以下家庭实施保障,现将拟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35--4229669。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时间

学历

保障人数

保障方式

1

刘晓君

37152319xxxxxxxx61


聊城市茌平区实验中学

已婚

2024年8月

本科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2

张焯婷

37152420xxxxxxxx62

聊城市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身

2025年7月

本科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3

李玮

37152519xxxxxxxx25

聊城市茌平区实验中学

单身

2024年8月

研究生(硕士)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4

李春梅

37011219xxxxxxxx27

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中心小学

单身

2021年8月

本科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5

唐立峰

37150219xxxxxxxx17

中国共产党聊城市茌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单身

2025年7月

研究生(硕士)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6

卢春燕

3712319xxxxxxxx24

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身

2025年9月

研究生(硕士)

1人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