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明大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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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9 发文单位: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 2026年02月 05日申请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万吨氰尿酸及衍生产品项目--氰尿酸车间建设工程(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镇袁楼路以南、姚郝路以东、张小路以北(茌平化工产业园内);建筑名称:氰尿酸车间,地上建筑面积:448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高度:13.3米,地上层数:1,地下层数:0,使用性质:车间)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37150020260205YPA012)。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聊城市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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