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茌平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1-2035年)
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茌平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文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关于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2021年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及《茌平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各城市组织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提高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水平。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10 月,2019 年 4 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3 月 19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2020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 8 月,2016 年 7 月修订)
(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 年 12 月 12 日)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
(8)《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9)《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2016)
(10)《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12)《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13)《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15)《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1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
(19)《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 50513-2009,2016年版)
(20)《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21)《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
(22)《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2007) (2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2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25)《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 (26)《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
(27)《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
(28)《关于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 2021年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1]261 号)
(29)《关于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 2021年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1]258号)
(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
(3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办发[2013]641号)
(3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5年4月16日)
(3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 号文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5 号)
(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3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
(3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
(3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 号)
(38)《山东省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39)茌平区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普查资料
(40)其他相关设计文件、资料等
三、出台目的
(1)解决城区雨季积水问题,提高城区排水防涝水平,保障排水安全。
(2)控制径流污染和合流制管道溢流污染,降低初期雨水和混合雨污水对茌平区中心城区水体的污染,保护水环境。
(3)推行雨水综合利用和管理,补充城市水资源,缓解用水矛盾。
(4)构建和恢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文化。
四、规划期限及范围
《山东省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划定的茌平区中心城区范围:西至聊城市东外环,东至茌平区城东环路,北至邯济铁路和国道 G309 新线,南至济聊高速所围合的区域,总面积约 78 平方公里。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标准。明确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29.7mm);明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城区采用2—3年;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重现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标准设防。
(二)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实现75%的径流控制率目标,尽可能进行雨水资源化利用。
(三)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和空白区雨水管渠新建。
(四)防涝系统规划。对现状重点积水区域进行改造;构建“三横三纵一环”城区水网系统(三横:冯氏河、十二支渠、高铁站前水系;三纵:滨湖大道水系、城关分干渠、茌中河水系;一环:环城水系)。
(五)近期建设任务及工程投资。规划近期建设雨水管渠总长度134.41km;雨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东环水系,现状内河综合治理43.2km,新建河道闸门15处,桥梁修复2座;新建低影响开发道路60.3km、低影响开发公园6座、低影响开发广场3座;低影响开发老旧小区改造128个;建立城市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及监测系统。近期项目总投资24亿元。
(六)非工程措施规划。出台排水防涝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成立城市防汛排涝指挥机构,出台防汛应急预案。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联系人:吴怀阳
咨询电话:0635-423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