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信息】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集中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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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03 发文单位:茌平区职业教育中心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集中实习管理办法

一、任课教师

1.学期初根据行事历或教学计划向实习科提交教学计划、工具和耗材清单。

2.带备课上课。教龄十年以下的写详细备课,教龄十年以上的可以写简易备课,教龄二十年以上的可以写提纲式备课。

3.上课期间务必注重生产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发生设备不正常损坏。

4.阶段实习结束后,配合班主任和管理员做好实训室整理、物品归坏,损坏责任判定等工作。

二、实训室管理员

1.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内所有物品和卫生的管理,确保账物相符,确保物品完好足量,随时能用够用。确保室内设备整体摆放合理、整洁。

2.管理员拥有所管辖实训室内部物品的管理权,包括物品借用(仅限于实习科内部)。

3.实训室使用流程:任课教师➡班主任➡实训室管理员。                    

4.物品领用和归还流程:任课教师➡班主任➡仓库管理员。

5.耗材领取和废料(含损坏的物品)回收流程:任课教师➡班主任➡仓库管理员。

4.实习结束后,管理员记录设备损坏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责任学生、实训室管理员共同签字。实训室管理员确认损坏原因,若属正常损坏,任课教师和管理员尽量维修,若无法自行维修,报实习科维修。若属故意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或购置同型号补齐。若因故意损坏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学生实习的整个过程班主任须全程参与和配合。

5.实习结束后,仓库管理员做好易耗品领取和废料回收工作并记录。做到发收相符。

6.实习结束经管理员验收实训室合格后,签署任课教师课时量报送实习科。

7.如实记录实训室使用情况。

三.保管员

1.做到库房内到账物相符。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各实训室内账务对应情况,并报给实习科。

2.物品发收要及时足量,认真检查物品是否有损坏,记录报实习科。

3.学期初,与相关实训室管理员一起根据实习科统计的物料数量,核对库房和实训室内的物料是否充足,将缺少或损坏待修的设备工具物料等报实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