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屯镇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建议编号:
第194173号
建议人:
高吉全
收到日期:2025-04-10
关于韩屯镇村间、田间生产路安全的建议
建议内容:
村内、村间 水泥路设置路口标识和加装减速设施。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答复日期:2025-07-07
解决采纳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村内、村间水泥路设置路口标示的建议:一、在前期公路建设过程中,通向各村的位置都设置了村名标牌,后期,各村都建设了明显的村标。二、2023年,镇政府投资2万余元,在各村安装了交通安全宣传栏,在各村主要路口安装了交通警示牌。受财政资金所限,镇政府在乡道主要路口设置了路口标示,鼓励各村在村内路口设置标示,
您提出的在路口加装减速设施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道路的交通设施设置,包括减速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并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乡村道路虽然不属于城市主干道,但同样是公共交通设施,其交通设施的设置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随意设置。如果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减速带,可能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引发交通混乱等问题,设置者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还需负刑事责任。
若确实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减速带,需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设置的理由、位置、规格等信息,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安全评估等环节,审批通过后,再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并且要确保设置符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