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屯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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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1-16 发文单位:胡屯镇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透明政府、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立情况

胡屯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领导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规范了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对外公共事项办理流程、执法等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胡屯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胡屯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出错,进一步规范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三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确认,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茌平县人民政府网、茌平县政务网、村级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外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镇未收到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11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镇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四)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较少,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知晓度不够;

(五)镇政府各部门信息对接不顺畅,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 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推进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

                                                                胡屯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