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茌平公安分局立足实际,坚持主动公开信息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提高信息质量入手,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茌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34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财政信息类、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类等。内容涉及户政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刑侦经侦打击违法犯罪、网安管理、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多种业务类型。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一是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迅捷查询相关信息。
二是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指南,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相关业务程序进行公开。
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公安执法信息公示规范化建设,及时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作为重点,不断丰富我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广大市民充分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
我局现有“茌平公安”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三个新媒体平台。“茌平公安”微博现有粉丝4810余人,2021年发布警务信息240余条,月平均阅读量超过11万人次。“茌平公安”微信公众号现有粉丝 15880余人,2021年发布各类警务信息800余条,月平均阅读人数5.7万人次。“茌平公安”头条号现有粉丝4820余人,2021年播发图文视频230余条,累计阅读量 247.7万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全面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0 |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局党委的领导下总体上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由于政务公开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今后,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 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流程、执法依据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满足公众需求,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有序运行;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
三是不断扩展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做好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主动拓展新媒体应用,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人大建议提案和政协提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