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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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文单位: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茌平区建设路299;电话:0635-71778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38条,其中部门动态103条,机构职能信息更新1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财政预决算4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行政执法公示1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示3条,政府开放月1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领导信箱共收到群众留言1条,按要求予以回复后群众均表示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办结,依规答复,办结率100%,比上一年度增加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通过在局门户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即茌平公安)、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内容涵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补贴公示等。完善线下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配备信息查询终端、公开资料索取架,优化服务指引,为群众提供线下查阅、打印等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受理2116,撤销许可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9

行政强制

1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9.81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公开工作的核心要义把握不深;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力度不足,覆盖范围未能实现最大化。

(二)改进措施

2025年,茌平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根据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实际需求,全面加强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开和解读覆盖面,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和公开范围,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主动公开体系,对照市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并完善本部门主动公开清单,实现了清单化管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受理、审查、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确保渠道畅通。三是定期开展工作情况梳理与问题分析,针对性完善工作举措。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交流互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5,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承办区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提案共5件。内容主要涉及宠物狗管理、校园安全管理、非法LNG点供、农村非法种植罂粟、智慧城市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所有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办结率达到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放互动: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按照公开聊亮.为您开放活动主题要求,邀请十余名群众代表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参观、座谈,茌平公安分局设置2个体验环节,群众现场反馈问题1个,100%当场解决,政府与民众“心贴心”

宣传扩面:2025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15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0篇,省级媒体32篇,市级媒体108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1231日止。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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