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执法服务指南
公章刻制准许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章刻制手续办理。
二、办理条件
申请刻制印章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民间组织、个体工商户。
三、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报请刻制印章。
五、办理时限
承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原有章丢失的,需要登报声明再申请刻制
2、原有章损坏、名称变更等需要重新刻制的需将原有章交回。
七、电话咨询:0635-7177200。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
二、办理条件
凡在我县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旅店、旅社、饭店、酒店、宾馆、大厦、招待所(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招待所)、会所、山庄、客栈、洗浴、度假村、接待站等,均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三、申请材料
1、填写《旅馆业经营申请登记表》,经所辖派出所、治安大队负责人签注意见。
2、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免冠照片3张、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意见书。
四、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系统安装→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承诺20个工作日
六、法律责任
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行为,给予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七、电话咨询:0635-7177205。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手续办理。
二、办理条件
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三、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四、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五个工作日。
六、有奖举报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发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手续办理
二、办理条件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三、申请材料
(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
(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征、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四、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工作日。
六、有奖举报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