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具体链接地址)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环保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情况。
2、政策法规
(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2)省级法规规章
(3)环保规范性文件
3、计划规划
(1)环保规划,包括环保整体规划、环保专项规划等;
(2)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计划等;
4、环保业务
(1)环保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环保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情况等;
(2)环保执法: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情况,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等;
(3)环境应急管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发布及进展、应急情况等;
(4)环境信访:主要包括人民群众通过市长热线、环保热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等处理情况;
(5)环境监测:包括水、气等重点污染源等监督性监测;
(6)工作动态:主要包括环保工作会议、重点工作部署、环保检查活动、环保工作措施等工作动态信息。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招公选、职称评定等情况
6、财务信息
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专项经费等信息
7、社会监督
包括听证会、审计结果、监督投诉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茌平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chiping.gov.cn;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2999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正泰大厦12楼1201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茌平区建设路29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7106829 0635-710682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茌平区建设路2999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正泰大厦12楼1201室(收),联系电话:0635-7106829 0635-7106820,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100。
3.网上申请
通过茌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网址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paas-jis-sso-server/sso/entrance/auth-center?appMark=LCCPINGQUWANGRUIH&userType=1&backUrl=http://www.chiping.gov.cn/retrace/jis/?gotourl=http://www.chiping.gov.cn/vrender/main?logintpye=1:modulebranch=4)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茌平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办公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办公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2999号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正泰大厦12楼1201室
邮政编码:252100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冬季: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7106829 0635-7106820
电子信箱:cpxhbj@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35-7106811,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2999号,邮政编码:25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新政西路491号
电话:0635-4271735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3076号
电话:0635-421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