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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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文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p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建设路2999号;邮编:252100;电话:0635-7106811;电子邮箱:cpxhb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为47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3条,行政执法类75条,环境保护综合类38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9条。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公开时效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文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无超期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0件,与上一年度对比增减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闭环运行体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与“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及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把“茌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的主渠道,积极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业务动态”等组配信息。

)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年聚焦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排查隐患,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案例。对公开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与群众多元化需求,仍存在短板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多聚焦结果公开,过程性信息披露不细,环保领域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表述,缺乏通俗化转化;二是个别栏目动态更新频次不均,公开时效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细化主动公开目录,重点项目公布全过程信息,组建解读团队以图文、短视频形式优化政策解读。二是强化动态更新与常态化核查,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有效,切实以严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聚焦生态环保工作,精准梳理公开要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严格按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对照市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并完善了本级、本部门(生态环境领域)的主动公开清单,实现了清单化管理。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水质质量状况以及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回应公众关切,同时加强了对本领域生态环境监测、环保执法等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信息公开质量有所提升。按要求开展了已公开信息的安全检查和清理工作,未发现不当公开信息。落实网络平台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撰写和发布,对全局范围内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管理,确保其方向正确、价值观正确,积极参照已公开信息规范化管理试点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渠道、时限和形式。2025年,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舆情事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承接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时按质答复,办理满意度达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1场次“政府开放月”,吸引300余群众“探秘”政府运作群众现场反馈问题10余个,100%当场解决。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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