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和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我县编制了《茌平县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茌平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现就公布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清单事项
(一)全面公开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等5部分内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共有
主要职责
359
项,具体责任事项1407项,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1398项,部门职责边界15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3项。
2015
年7月31日前,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编办网站公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县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后,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涉及职责交叉的事项,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三)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责任追究,依照责任清单确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有关机关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二、中介服务收费事项
我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54项。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县编办负责将《茌平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茌平县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10个工作日内,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
凡未纳入《茌平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要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确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茌平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