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情况】《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茌平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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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5 发文单位:茌平区人民政府

《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茌平区主要内容

一、 聊城市战略目标

1. 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前提,统筹各类资源与要素配置,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推动聊城全面对接济南都市圈,为聊城的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

2. 战略定位

发展定位: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黄河下游先进制造业基地、两河交汇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山东省省会经济圈先进制造业基地、京港通道重要交通枢纽与物流中心、冀鲁豫三省交界地区公共服务中心、京杭运河沿线休闲旅游目的地、中国北方健康养生城

市。

3. 目标愿景

“江北水韵都、活力生态城”为目标愿景,推动聊城总体空间格局优化,实施济聊一体化发展战略,在新旧动能转换、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四个方面出新、出彩,焕发“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的魅力。

2025 年发展目标:基本搭建创新、生态、韧性的城市骨架;初步实现济聊一体率先联动发展。

2035 年发展目标:建成中国北方最具“水城”特色的城市;建设新型创新产业高地;基本实现济聊一体化发展格局。

2050 年发展目标:全面建成水城特色的生态明星城市;建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全面实现济聊同城化发展。

二、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以聊城市现状耕地分布、坡度和质量等级为基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规划期末,聊城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不低于 674.70 万亩,其中茌平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不低于 83.17 万亩。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空间。并以沿京杭运河、金堤河-黄河生态带,及漳卫南运河、徒骇河、马颊河水系形成的三条生态廊道为主体,结合森林自然公园、湿地自然公园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斑块等,联结“水网”,打通生态源之间的连接廊道,促进生态空间网络化。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79.18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 0.92%。其中茌平区生态保 护红线面积 9.62 平方公里。统筹全域城镇开发边界。以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资源承载力为约束,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相协调,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无序建设与蔓延发展,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紧凑布局。本次划定聊城市全域开发边界总规模为 754.75 平方千米,其中茌平区城镇开发边 界面积为 62 平方千米。

2. 明晰乡镇主体功能区类型

落实山东省主体功能区分区,东昌府区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茌平区、临清市为省级城市化地区,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同时考虑到资源禀赋的差异性,按照整体稳定、局部细化、功能优先的原则,以乡镇为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区,实现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差别化配置、差异化管理。其中,茌平区冯官屯镇、

杜郎口镇、韩屯镇细化为农产品主产区,其余乡镇街道细化为城市化地区。

3. 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聊城市全域构建“一核六星五廊、多片北优南育”的新格局。“一核”是指中心城区(东昌府组团和茌平组团), “六星”是指临清、东阿、高唐、阳谷、冠县、莘县六个卫星城,“五廊”指构建以市域内大运河廊道、卫运河廊道、马颊河廊道、徒骇河廊道、金堤河-黄河廊道五大河道为骨架的生态廊道体系,“北优”指北部综合整治重点片区,“南 育”指南部农田保护重点片区。茌平区作为副城区,是总格局中一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主城区东昌府区互动发展,形成多组团、绿心型的发展格局,成为带动聊城市域、辐射三省交界地区的核心增长极。构建环城镇化发展综合整治区,围绕“一核”,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低效用地、耕地恢复与居民点整治,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供给功能,培育精品农业,同时支撑和保障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空间。

三、 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

1. 优化“一环三带,北优南育”农业空间格局以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为核心,结合聊城市耕地分布和耕地恢复、整治潜力,优化“一环三带,北优南育”农业空间格局。

“一环”:环城镇化发展综合整治区。环聊城中心城区,开展耕地恢复与居民点整治,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供给功能。

“三带”:马颊河沿线耕地保护带、金堤河沿线耕地保护整治带、高唐茌平耕地保护带。以三带为核心,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培育精品农业。

“北优”:聊城北部,包括冠县西部、临清西北部、高唐西部、冠县莘县交界区域。推进耕地恢复和居民点整治,挖掘后备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南育”:徒骇河南段的耕地连片区域。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耕地“三位一体”可持续发展。

2. 构建“四区、五廊、多点”生态格局

结合全域重要生态资源及自然保护地分布特征,规划构建“四区、五廊、多点”的总体生态格局。

四区:东北部平原林网生态保护区,西北部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区、西南部生态发展控制区以及东南部沿黄生态重点保护区。

五廊:大运河生态廊道、卫运河生态廊道、马颊河生态廊道、徒骇河生态廊道及金堤河-黄河生态廊道。

多点:包括森林公园、人工林、果园等集中的林地型斑块,湖泊、湿地、水库等重要的湿地水域型斑块,共计 38 处。

专栏一:“四区、五廊、多点”生态格局

1.“四区”

东北部平原林网生态保护区:以高堂和茌平两县区为主,依托两处森林公园及平原林网体系,实现水土保持、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

西北部黄河谷道生态保育区:主要包括冠县、临清两县市及莘县北部区域,沿黄河故道营造防风林和水土保持林地,有效防止土壤沙化及水土流失问题。

西南部生态发展控制区:包括莘县和阳谷县西部区域,由于地处市域多条河流的上游区域,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持意义。

东南部沿黄生态重点保护区:包括沿金堤河和黄河的东阿县和阳谷县东部区域,是全市生态资源类型最为丰富、生态价值最高的区域,是聊城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

2.“五廊”

大运河生态廊道自南向北穿过阳谷县、东昌府区、冠县以及临清市,与其他四条河流廊道均有联系;卫运河生态廊道沿市域西边界流经冠县和临清,并与大运河在临清汇合;马颊河生态廊道和徒骇河生态廊道从西南到东北流经莘县、东昌府区、茌平区及高唐县,其中马颊河主要途径乡村区域,而徒骇河穿越莘县县城及东昌府区城区;金堤河和黄河生态廊道沿市域南边界流经莘县、阳谷和东阿三县。沿河建立生态保护及缓冲区域,加强湿地保护和林地建设,防止水土流失,

着重提升沿线生物多样性,成为聊城市最重要的五条骨干型河流生态廊道。

3.“多点”

林地斑块:包括东阿黄河国家森林公园、冠县古梨园森林公园、清平森林公园、茌平菜屯林场、黄河故道地质公园、阳谷景阳冈旅游区森林公园、临清古沙州森林公园、冠县马颊河森林公园、莘县马西森林公园、鱼山地质公园等。

湿地水域型斑块:包括金牛湖国家湿地公园、东昌湖湿地公园、古漯河湿地公园、鱼邱湖国家水利公园、阳谷森泉湿地公园、位山湿地公园、小湄河湿地公园和南湖湿地公园等。

各类生态斑块较为均衡地分布于各县区,发挥着包括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旱涝调节、生物栖息地及迁徙跳板、文化教育等多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维护市域整体生态平衡的重要支撑点。

3. 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六星、十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核”:即聊城中心城区,通过主副城区(东昌府组团和茌平组团)的互动发展,形成多组团、绿心型的发展格局,成为带动聊城市域、辐射三省交界地区的核心增长极。

“六星”:即临清、高唐、东阿、冠县、莘县、阳谷中心城区,通过市域交通干线将“六星”与主副城区紧密联系,并在彼此间建立联通形成环抱聊城都市圈的“C”字型发展结构,辐射带动全域城镇发展。

“十点”:即顾官屯镇、郑家镇、博平镇、乐平铺镇、姜楼镇、石佛镇、古云镇、烟店镇、定远寨镇、赵寨子镇等10 个市级重点镇。其它各镇分为中心镇和一般镇散布于市域,承担各自辐射区域范围内城镇空间集聚发展职能。

4. 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市域形成五级城镇等级结构,分别为主副城区、县域中心、重点镇、中心镇和一般镇。

市域五级城镇等级结构表

四、 再塑城区“城·市·河·湖”新格局

1. 城区城镇体系结构

聊城市辖区范围为东昌府区和茌平区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形成“一主、一副、多节点”的市辖区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一个主城区:东昌府主城区为聊城市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冀鲁豫交界区域重要节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聊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规划形成主城区“蓝绿织网、双轴领航、点线串城、组团发散”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个副城区:茌平区作为副城区,是济聊大通道上重要的功能节点,规划期内以高铁新区、金牛湖新区、职教园区的建设为契机,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公共服务、提升环境品

质,建设成为聊城市生产服务业基地,济聊一体化发展的双向门户。空间发展以“北优、西拓、南延、东连、中疏”为原则,最终形成“双核引领,四轴联动,蓝绿成网,北工南居”的整体格局。

多个节点:指分布在外围的特色城镇建设组团。具体包括郑家镇、沙镇镇、堂邑镇、梁水镇、朱老庄镇、贾寨镇、洪官屯镇、博平镇、顾官屯镇、冯官屯镇、乐平铺镇、广平镇、韩集镇等 13 个小城镇节点。规划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配套,为乡镇片区提供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提供带动城镇和乡村发展的重要空间。

2. 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以均衡布局为原则在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布局居住生活区。规划总面积 92 平方千米,其中东昌府主城

70 平方千米,茌平副城区 22 平方千米。此区以住宅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 60%,严禁新设工业、物流仓储及其他有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功能。

综合服务区:布局行政办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用地形成综合服务区,比例不低于 60%,总体规划层面确定的重大设施边界不可调整;确定位置但无具体边界的

设施,下位规划编制中应保证总量平衡和满足服务半径原则,

严禁新设工业、物流仓储及其他有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功

能。

商业商务区:规划此区商业、商务办公功能用地比例不

低于 60%,以弹性引导和结构控制为主,严禁新设工业、物流仓储及其他有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功能。

工业发展区:中心城区根据产业生产特点及聊城主导风

向布局产业组团位于核心区外围形成工业发展区,此区工业

用地比例不低于 60%

物流仓储区:规划结合区域交通场站,形成以物流仓储

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物流仓储用地比例不低于

60%

绿地休闲区:以打造公园城市为目标,规划中心城区绿地休闲骨架区域,此区绿地广场等用地比例应大于 80%,重要的结构性绿地、面积较大的集中绿地通过绿线进行刚性管控,此区域不应设置居住、工业、物流仓储及其他有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功能。

交通枢纽区:结合高速、高铁场站形成交通枢纽区,此区大型交通设施功能用地比例不低于 80%,总体规划确定边界的设施下位规划不可调整,不应设置居住及其他有环境污

染、安全隐患的功能。

战略预留区:为未来重大项目落地预留部分空间,形成战略预留区。

3. 用地布局

城镇住宅用地:规划城镇住宅用地 69 平方千米,其中主城区 47 平方千米,副城区 22 平方千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 26 平方千米,其中东昌府主城区 21 平方千米,茌平副城区 5 平方千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21 平方千米,东昌府主城区 18 平方千米,茌平副城区 3 平方千米。主

城区主要分布于周公河、徒骇河、湖南路与京九他铁路围合的老城区内,以及东昌路东侧、北部农贸片区、西部高铁新区商业商务片区、望岳湖东侧片区等。副城区分布在老城核心、高铁站周边。

工矿用地:规划工矿用地面积 58 平方千米,其中主城区30 平方千米,副城区 28 平方千米。主城区工业用地主要规划于西北部嘉明工业区,东侧开发区、高新区及凤凰工业园等。副城区主要布局于铝城路北侧片区。

仓储用地:规划面积 16 平方千米,其中主城区 5 平方千米,副城区 11 平方千米。主城区主要规划于北部北城物流片区、西北部嘉明物流片区与聊城站物流片区。副城区主要布局于邯济铁路沿线。

交通运输用地:结合区域交通站点布局交通运输用地。以“窄马路密路网”为原则控制道路交通用地面积总量。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重要市政设施在总体规划布局中明确用地规模与边界(黄线)。同时考虑未来随城市发展的扩建空间问题。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主要沿规划区内河流、铁路、主要道路分布,以及公园、景区等。

4. 中心城区道路体系

1)高快一体网络

规划形成主城区“一环十二射”的高快一体网络。一环:利用现有外环路作为主干路,规划形成东环、南环、西环、北环构成的外环快速路系统;十二射:结合城市的功能分区,规划形成由湖南路、海源路及光岳路提升改造 道路为主的内部快速路,快速疏解中心城区内部的交通,减少对中心城内部交通的干扰。

2)干路网布局

主城区规划形成“十纵十五横”主干路网。副城区规划形成“八纵八横”的主干路网,八纵指 G105线、湘西路、湘东路、枣乡街、中心街-华鲁街、商业街-迎宾大道、朝阳街、东环路;八横指北环路、信发路、铝城路、新政西路-新政东路、文化路、汇鑫路、建设路、南环路。

3)公共交通系统

形成以快速公共交通系统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城乡公交统筹发展、内外交通有机衔接、各类设施功能完 整、网络布局合理、方式衔接紧密、服务高质多样的集约畅达的城市公共客运体系。

轨道交通结合未来城市发展预留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线路空间。主城区快速公交走廊布局结构为5 4纵”。副城区结合城市主次干路布局公交干线,形成城市公交干线网络;结合道路断面设计及改造,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城区内部设置普通公交线网,作为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线网的延伸。

主城区规划公交停保场 14 处,采用“高保集中、低保分散”布局模式。副城区规划建设 6 处公交首末站,5 处换乘枢纽站和 1 处公交保养场。

4)城市客货运系统

规划中心城区客运枢纽共 24 处,根据功能和规模分为两级。一级客运枢纽规划 7 处,结合对外交通场站建设大型

综合性枢纽,分别为聊城西站枢纽、聊城南站 枢纽、聊城站枢纽、聊城北站枢纽、聊城机场枢纽、聊城东枢纽、客运总站枢纽;二级客运枢纽结合城市主要客流走廊、活动中心设置 17 处。结合产业用地布局,整合铁路、公路货运场站设施,重点建设聊城站、聊城东站 2 处综合货运枢纽,推进公铁联运发展。

5)慢行系统

主城区慢行系统。突出聊城水城景观风貌特色,以东昌湖、金龙湖、徒骇河、古运河为主通道,沿河流、古城、公园绿地等重要景观节点渗透联系中心城区各片区内部,形成“一心三廊一环”的中心城区慢行系统结构。副城区规划六处慢行节点,分别为金牛湖西侧节点、植物园节点、人民广场节点、体育场节点、茌山公园节点、高铁站北节点。规划三种类型慢行交通,分别为滨水休闲慢行道、公园休闲慢行道、都市风光慢行道。在茌平副城区建设3 处慢行区域,包括金牛湖-植物园、茌山公园与体育场、区政府与人民广场。

5. 梳理蓝绿空间,打造处处皆景的公园城市

规划形成以城市普遍绿化为基础,道路和滨河绿带为骨架,城市公园为重点,点、线、面有机结合的蓝绿网络和公共空间。到 2025 年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 11 ㎡以上,到 2035 年绿化覆盖率达到 4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3 ㎡以上。规划副城区形成“一心、一带、一环、六轴、多点”的城市绿地与开敞公共空间体系。一心”为金牛湖湿地公园;“一带”为城关分干渠东侧和铝城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一环”为环城水系及两侧滨水公园;“六轴”为依托环城水系形成的茌新河、南环路、龙山南街、中心街、民生路与文化路绿地与公共空间轴;“多节点”为尚庄遗址公园、韩王遗址公园、茌山公园、人民广场等大型公共空间节点。

6.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美丽宜居的高品质之城

1)社区生活圈

按照 3 6 类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体系,3 级为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6 类主要是机关团体设施、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每个管控单元内配置十五分钟生活圈级服务设施(相当于街道级服务设施),每个十五分钟生活圈可以分为 1-4 个十分钟生活圈,配置社区级服务设施。以城市道路、水系分隔,副城区划定8 个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

2)副城区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茌平区第一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保留茌平区第三中学和特殊学校;将现状职业教育中心改建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新建高中阶段学校 3 处,分别为信发高级中学、杜郎口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保留茌平区中医医院、急救中心;扩建茌平区人民医院,增设传染病房;妇幼保健院和疾控中心迁建至文化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新建茌平区第三人民医院、茌平区人民医院分院,在铝城路以北、枣乡街以东新建聊城市皮肤病防治院。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结合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根据 1.2 /千人配置床位。

文化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在湖东路以西新建金牛湖旅游服务中心,在湖东路以东、民生路以北新建集青少年宫、文化馆、美术馆于一体的综合文化中心。街道级文化设施结合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设置。

体育设施:规划保留现状体育场和体育馆,在振兴路以北、顺河南街以西新建游泳馆。街道级体育设施结合公园绿地进行建设,配置大中型体育活动场地。

7. 强化四线管控,保障城市发展基本空间骨架 (1)绿线本规划划定“绿线”为城市结构性绿色空间,包括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及防护绿地等。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它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并与绿化无关的建设活动。

2)蓝线

本规划划定的蓝线,包括依法需要保护的城市水域――河渠、湖泊、湿地、城市调蓄水体等边界控制线。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等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乡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者水域的,应当报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3)黄线

本规划划定的黄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灾设施以及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 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禁止改装、迁移或 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它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 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4)紫线

本规划划定的紫线,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和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的边界控制线,主要分布于旧城区。在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