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政府印发了《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乡(镇、办事处)财政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原意见》),理顺了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了乡镇政府保障能力和发展后劲,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经济形势下行、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市场低迷、“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原意见》已不适合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此背景下,区政府出台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镇(乡、街道)财政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7年,县政府印发了《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乡(镇、办事处)财政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原意见》),理顺了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了乡镇政府保障能力和发展后劲,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经济形势下行、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市场低迷、“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原意见》已不适合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此背景下,区政府出台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镇(乡、街道)财政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