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 |《关于调整茌平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11月15日讯 (茌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郭瑞双)近日,为进一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调整茌平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居民生活用气将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并对各档气量及气价标准、实施范围、执行周期和方式以及相关配套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记者了解,此次价格调整后,普通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户年用气量为 276 立方米及以下,执行基本价格为每立方米 2.87 元;第二档气量每户年用气量为 276 立方米至 780 立方米,执行价格为每立方米 3.44 元;第三档气量每户年用气量超过 780 立方米,执行价格为每立方米 4.30 元。对于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为 1200 立方米及以下,气价为每立方米 2.87 元;第二档年用气量为 1200 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 3.15 元。
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实施范围、执行周期和方式,以及对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和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的优惠政策。同时,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抄表计量和用户服务等工作。
此次价格调整将对茌平区居民的用气费用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为推动天然气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关部门表示,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天然气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编辑:茌平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