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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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07 发文单位: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改革局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对《茌平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20194月,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202011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工作。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定对《茌平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行风险评估。

二、决策项目背景或概况

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发展十分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4次亲临山东视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山东发展把脉定向、掌舵领航。20228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12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实现茌平“鲁西领跑,全省先进”,为全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贡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工作安排,发展改革局牵头起草了《茌平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茌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发展改革局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对《茌平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风险评估。

三、评估主体、方法和进程

(一)评估主体

发展改革局风险评估小组为评估主体,承担《三年行动计划》的风险评估工作。评估主体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最终评估报告负责。

(二)评估方法

本评估小组主要运用资料查阅、实地观察等方法进行风险调查。

(三)评估进程

20232月份底,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起草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发展改革局坚持集思广益的原则,成立起草编制临时工作小组,广泛吸取各有关部门工作思路和措施举措,形成《三年行动计划》初稿;期间经过次征求意见,收集整理了分管领导、直部门、镇街的意见建议;同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了人民群众意见,对有关部门、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科学吸纳并纳入到《三年行动计划》中。政府领导的指导下,形成了《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

四、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

()风险调查评估

《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发〔202218号文件精神,表示这是落实全省绿色低碳先行区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政府部门和全群众均支持,《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我今后三年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社会各方意见反映情况

社会各方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总体较为认可。《三年行动计划立足茌平实际,对茌平区未来三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重点举措和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科学指导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工作。

五、风险分析、评判及风险识别清单

(一)合法性《三年行动计划》以《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聊城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指导,紧紧围绕茌平区具体实践进行编制。《三年行动计划》本身完全合法,不存在合法性风险。

(二)合理性。《三年行动计划》以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为指导,确定了未来三年茌平区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点任务、关键举措和工作目标,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和指导做好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可行性。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征求政府分管领导、直各部门及开发区、各镇街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可控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旨在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不会发生群众性事件、集体上访等现象。且《三年行动计划》已建立健全各级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具备风险可控性。

六、应急处置方案和风险化解措施

根据对《三年行动计划》可能诱发的风险,可从以下个方面防范:一是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工作协同机制,落实实施责任。是制定实施计划,细化重点任务实施计划发展改革局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及时防控、发现、处置各类影响事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

七、评估结论

根据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判断为低风险

八、对策建议

(一)社会稳定风险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茌平区委、政府关于社会稳定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稳定风险管理意识,将稳定风险管理融入具体事项或项目的决策、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具体事项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媒体舆情和信息沟通。

()财政风险财政部门增强风险意识,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论证,加强债务统一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保证政府财政投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财政支出在可承受范围内。

()经济或法律纠纷风险因素加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保证相关人员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注意对涉及政策、法律的事项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降低政策、法律风险。

()廉政风险因素推进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委、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精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