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第二届诚信典型选树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聊城市茌平区美德和信用建设融合发展,打造“信用茌平”城市品牌,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推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4号),落实聊城市关于开展诚信典型选树活动通知要求,茌平区决定在全区开展“诚信之星”“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诚信典型选树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选树“诚信之星”“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为抓手,深入推进茌平美德和信用建设融合发展,宣传诚信方面典型,讲好茌平诚信故事,传播茌平人诚信品质,形成示范引领带动效应,在全区塑造“倡美德、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风尚,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努力提升茌平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二、评选原则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组成的聊城市诚信典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中选优。
三、参选范围
“诚信之星”参选范围:在茌平区行政区域内诚信事迹突出的个人,包括具有茌平户籍市民和在茌平区居住或工作3年及以上的外地人员。
“诚信行业”参选范围:在茌平区行政区域内群体人员不低于5人,所在群体有固定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诚信单位”参选范围:在茌平区行政区域内诚信事迹突出的企业和公益事业单位,有固定场所和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三年以上。
“诚信示范街区”的参选范围:在茌平区行政区域内商户相对集聚、具备一定经营体量和产业规模,在诚信做产品、诚信做经营、诚信做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经营服务区域,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法人资格,且注册三年以上。
“诚信经营示范店”的评选范围:在茌平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资格,讲诚信的商业、服务业企业(可为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经营者),且注册三年以上。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重视诚信建设。个人、单位(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在诚信方面堪称表率,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信用状况良好,个人、单位、法人或实际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位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聊城)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记录。
5.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申报;首届诚信典型不参与本届评选。
近三年获中央、省、市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
五、评选材料
(一)“诚信之星”评选材料
1.“诚信之星”推荐表(另附2000字诚信案例先进事迹材料和300字简要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近三年相关荣誉复印件。
3.一张二寸免冠照片。
4.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
(二)“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材料
1.“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等。
4.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聊城)上的信用记录报告。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报告。
5.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无税收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生产安全经营责任事故等实际情况。
6.申报单位要对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
7.其它资料。各级机构近三年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 三 )“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评选材料
1.“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有关资质条件:单位有效证明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信用聊城”网站公示的行业诚信或街区诚信等自律制度等。
3.对行业和街区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
4.其它资料。各级机构近三年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注:申报诚信典型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作出公开承诺,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情况,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事迹材料要注明被推荐诚信典型名称、单位、推荐类别、主要事迹、联系方式等。有关诚信典型推荐,可另附诚信视频资料(如有)。
六、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8月30日前)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部门网站发布信息,广泛发动个人、单位参与评选。此次评选活动主要是树立诚信典型,通过树立标杆的方式,推动全区各类主体诚信守法。
(二)初步审查(10月10日前)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要求进行初步审核,选出茌平区诚信典型报市发改委。(诚信典型推荐及评选名额详见《评选及推荐名额细则》)
(三)市级审核(11月30日前)
市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推荐的诚信典型再次进行评选,同步组织网络投票,在市级网站开通投票通道,发动社会公众网络投票,根据市级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初步评选出聊城市“诚信之星”“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
初步评选名单确定后,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征求法院、市场监管、税务、应急、人行等部门的意见,审核无异议并报请市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候选名单。
(四)集中公示(12月15日前)
确定候选名单后,在“信用中国(山东聊城)”网站、聊城文明网、聊城市新闻网、掌中聊城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集中公示,并对“诚信典型”事迹进行展播,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表扬(12月31日前)
召开聊城市“诚信之星”“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通报表扬大会。对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获得荣誉的单位和行业,向社会展示其诚信形象。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事迹发布会,交流创建经验。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单位、社会公众参与,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单位、社会公众的积极性,把评选活动作为各类社会主体、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道德实践。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本着“宁缺毋滥”原则,真正把社会影响力大、信誉度高的诚信典型评选出来。对于在推荐评选中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展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诚信美德,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导向效应。
4.强化联合激励。聊城市将开展系列“信易+”活动,多渠道利用国有资源,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在乘车、停车、阅读、旅游、就医等方面积极开展“信易乘”、“信易停”、“信易阅”、“信易游”、“信易观”、“信易医”等应用场景,提升信用获得感,全力释放信用红利。同时在信用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对“诚信单位”“诚信行业”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实施情况提供“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税收、融资等领域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pdf盖章版和word版发送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区政府411室,申报材料要重点写明主要事迹。
邮 箱:cpxyk@lc.shandong.cn
联系方式:4276595
附件:1.承诺书
2.系列诚信典型推荐表
3.评选及推荐名额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诚信之星”申报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聊城市诚信典型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诚信之星”评选的有关政策、规定。
2、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各类社会活动中无失信记录,未出现过违纪违法事件。
4、确保申报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未能参加后续环节和其他事项,后果自行负担。
5、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自愿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行业(单位、示范街、示范店)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发展的基石。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诚信自律,逐步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单位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让诚信经营成为全体成员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不违背社会公德,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
四、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不欺诈、哄骗和损害消费者与用户利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及时合理地解决消费者与用户的投诉。
六、加强企业管理,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培育诚信经营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七、依法纳税,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八、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同意本《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聊城)”官方网站、“聊城文明网”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聊城市“诚信之星”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业) | ||||
通讯地址 | ||||
曾获得的 主要奖励 | ||||
主要事迹摘要(不超过300字) | ||||
主管部门(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网络投票情况: 年 月 日 |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 ||||
2023年聊城市“诚信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姓名 | ||||
单位地址 | 经办人 手机号码 | ||||
单位负责人(法人)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
主 要 事 迹 | (可另附材料) | ||||
主管部门(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网络投票情况: 年 月 日 |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 |||||
2023年聊城市“诚信经营示范店”推荐表
店铺名称 | 经办人 姓名 | ||||
地址 | 经办人 手机号码 | ||||
负责人 (法人)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
主 要 事 迹 | (可另附材料) | ||||
主管部门(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网络投票情况: 年 月 日 |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 |||||
2023年聊城市“诚信行业”推荐表
行业名称 | 经办人 姓名 | ||||
行业协会 地址 | 经办人 手机号码 | ||||
行业主管 (指导)部门 | |||||
协会负责人(法人)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
主 要 事 迹 | (可另附材料) | ||||
行业主管(指导)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 |||||
2023年聊城市“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推荐表
街区名称 | 经办人 姓名 | ||||
街区地址 | 经办人 手机号码 | ||||
负责人 (法人) 姓 名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
主 要 事 迹 | (可另附材料) | ||||
主管部门(县市区或市直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年 月 日 | |||||
市评审委员会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3
1.“诚信之星”:评选茌平区“诚信之星”10人,其中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聊城市“诚信之星”5人。
2.“诚信单位”:评选茌平区“诚信单位”10个,其中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聊城市“诚信单位”4个。
3.“诚信行业”:评选并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聊城市“诚信行业”1个。
4.“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茌平区“诚信经营示范店”10个,其中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聊城市“诚信经营示范店”5个。“诚信经营示范店”的评选,优先考虑地方传统名店。
5.“诚信示范街区”:评选并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聊城市“诚信示范街区”1个。
注:获得“诚信单位”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称号的,其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再参加“诚信之星”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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