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茌平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名称和干部职务名称变更的
通知
聊茌政发〔20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批复,撤销茌平县,设立聊城市茌平区。根据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茌平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茌平县人民政府正式更名为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1.茌平县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改为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
2.茌平县人民政府任命的各级领导干部改为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干部管理权限不变。
3.茌平县政府系统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为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系统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干部管理权限不变。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茌平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名称和干部职务名称变更的通知.pdf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所属机构名称和干部职务变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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