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区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聊城市茌平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本区县际、乡际边界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上级财政拨付和区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健全服务网络,增加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区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聊城市茌平区行政区划图。

(三)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区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四)关于民族宗教团体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监督管理。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登记管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管理。

四、区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五、办公地址

聊城市茌平区建设路建设桥西路北1366号

邮编:252100

六、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冬季)(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4271672

电子邮箱:cpxmzj@l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