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负责人刘家彪解读《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高龄津贴“无申惠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5月,聊城市茌平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高龄津贴“无申惠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城市茌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负责人刘家彪,就文件进行解读。
高龄津贴发放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暖心工程。为破解传统申领模式手续繁、覆盖可能存盲点的问题,我区(茌平区)民政局牵头,主动作为,联合多部门制定了《高龄津贴“无申惠享”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茌平区在老年福利领域,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是我们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举措。
各乡镇、街道组织村居、社区等力量对公安部门提供的到龄老人信息进行核查统计,将信息核准后的高龄老人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并将人员信息于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生成当月新增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高龄津贴申报名册进行复核,让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高龄津贴。区民政局将符合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信息汇总后上传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发放完毕后区民政局将发放情况及时传达至各乡镇(街道)。
补贴对象,坚持户籍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具有本区户籍且满 80 周岁老年人,均可在户籍地享受高龄津贴待遇。高龄津贴实行按月核算,均以户籍年龄为准,符合条件的从到龄日的次月开始发放,去世或户籍迁出的,去世或迁出日的次月停止发放。
补助标准 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 元;90 至 9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100 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 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