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考核奖惩办法
(暂行)》的通知
聊茌政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14个乡镇(街道)
二、考核标准
依据《聊城市乡村清洁“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验收工作方案》中“治脏、治乱、治差、治丑、治危、治污”六个方面验收标准,制定23个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及创建成效,着力治理乡村环境“脏、乱、差、丑、危、污”现象(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同时,将高速、国省道及县乡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整治列入六治“治差”考核范围,重点考核道路两侧、沟渠、村庄是否存在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黑臭水体。
三、考核方式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专门督导考核组,每月下旬在各乡镇(街道)抽查10%的网格村,对照附件中23项考核指标查找问题,根据各乡镇(街道)问题总条数和被抽查样本村人口总数,核算“百人问题比”并排名。对月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率连续2个月低于90%的乡镇(街道),在季度奖补中,作降档处理。
四、奖惩约谈机制
(一)季度性奖补。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排名划分四个奖补档次:第一档4个乡镇(街道),各奖励10万元;第二档4个乡镇(街道),各奖励8万元;第三档4个乡镇(街道),各奖励6万元;第四档2个乡镇(街道),无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全年共计384万元(每季度96万元),由乡镇(街道)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高速及国省道两侧环境整治奖补。一是基础奖补。根据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高速及国省道路总里程数据,按2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二是分档奖补。区督导考核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高速及国省道两侧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各乡镇(街道)考评问题总条数和高速及国省道总里程数据,核算“每公里问题数”并排名。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一次综合排名,根据排名划分四个奖补档次:第一档4个乡镇(街道),奖补标准为600元/公里;第二档4个乡镇(街道),奖补标准为500元/公里;第三档4个乡镇(街道),奖补标准为400元/公里;第四档2个乡镇(街道),无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全年共计约57万元,由乡镇(街道)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约谈机制。每月考核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由分管副区长约谈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连续两次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由区委分管副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在市级考核中严重影响全区成绩的乡镇(街道),实行重点管理,区级奖补资金均为最低档次。
五、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每季度末根据考核报告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另每年需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导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拨打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635-7227070,或者到区农业农村局307室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