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茌政办发〔2022〕2号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茌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提出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茌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周密部署,推动政策落地。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实施方案》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是2021年4月21日,省政府召开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电视会议,要求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三是2021年7月3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要求开发一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
四是2022年2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要求各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公益性岗位资源,乡镇(街道)可增设专职公益性岗位,协助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三、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四、主要内容
(一)分配开发任务。2022年市分配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2400个,其中乡村2100个、城镇300个。参照市里做法,综合考虑乡镇(街道)城乡人口基数和所辖的社区、新村个数两个因素,合理测算分配了乡镇(街道)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
(二)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三)确定待遇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待遇,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每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强化资金保障。区政府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增强财政保障力度。要求区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五、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考核管理、补贴发放、工作要求等七个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统性方案,并向14个乡镇(街道)分解了2022年的年度计划。结合我区实际,采取以下创新举措(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创新体制,职责清晰,落实得力。实行区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区政府负责政策制定、资金筹集,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岗位开发、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实现了招人、用人、管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
(二)实施“精准化”的开发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开发计划、安置范围、设岗类型,配套制定开发管理办法,做到开发步骤精准、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
(三)实行“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实行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政府补贴,待遇标准实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期限一般为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均优于国家现行政策标准。
(四)强化考核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建立聘用人员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联系人:徐福军
咨询电话:0635-729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