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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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30 发文单位:茌平区司法局

一、政策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区司法局于2023年底启动了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2023年12月8日下发了《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范围和报送要求,向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广泛征集决策事项建议,于2024年1月24日再次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各乡镇(街道)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提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6项。区司法局同有关部门(单位)反复沟通,经过初步审核,形成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以下简称《目录》)初稿。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召开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部门及专家论证座谈会议,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研讨,区党政一体化法律顾问对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论证,形成了《目录》草案,于4月7日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11茌平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4月24日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4月30日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三、出台目的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及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重要举措

《目录》草案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由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等4个部门承办。一是《聊城市茌平区东邢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承办单位为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二是《聊城市茌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承办单位为茌平经济开发区;三是《茌平区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为区文旅局;四是《聊城市茌平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承办单位为区妇联。

五、实质性解读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化管理,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刘霞

联系电话:0635-427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