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水利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起草区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水利政策性文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拟定全区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境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区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性文件,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水库)以及河口、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等骨干调水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措施、监督工程安全运行,落实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承担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农村荒地、荒滩、荒沟治理开发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和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承担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组织查处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受区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区际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防汛抗旱工作的安全管理。指导水利建设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落实,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区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点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区内涉及黄河、徒骇河、马颊河、东邢水库、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的有关事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上级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办公地址 

茌平区迎宾大道2602号

邮编:252100

三、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4272060

电子邮箱:cpxswj@l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