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2-06-18-2022-07-17 承办单位: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现将我局代为起草的《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茌平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0635-4276290

联系地址: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聊城市茌平区中心街5226号)

电子邮箱:cpxshangwuju@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18日    



关于《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编制背景

我区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在2021年实现突然井喷后,2022年我区是电子商务网零额出现了成交量少、增速慢,且电商企业退网、外出等现象,致使我区电子商务发展退至2020年状态。聊城市部分县区均已出台或准备出台了相关政策,经电话联系调研,以上政策对电商企业的吸引力较大。另外,电商作为新业态自中央、省、市三级均对电商发展进行预测与规划,自省、市两级还对电商发展进行了细化、量化。

二、编制依据

1、《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于2021年10月联合发布)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

3、《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13号)

4、《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聊农电商办发〔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1、重点支持方向:扶持电商经营主体、促进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商发展、促进农村电商工作、鼓励引进优势电商人才和企业、支持电商人才培训、鼓励电商企业升归纳统、加强金融支持。

2、重点解决的问题:该政策可优化我区电商发展环境,促进电商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和网络经济融合提升,加快发展电商产业,推动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就业的新局面。同时,吸引电商主体、挽留外出电商主体、全方位茌平电商经济。

3、拟确立的政策:围绕我区电商发展的重要节点本着“强基础、扩规模、补短板”的思路聚焦“队伍建设、能力提升、氛围营造、要素配置”四个重点工作方向。

实质性解读

本政策主要依据《聊城市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 (试行 )》制定,市级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五个方面:支持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支持电商园区 (基地) 发展;支持电商新开设店铺发展;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发展;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市级政策相比,我区电商政策将行业领域从农村电商扩展到整个电子商务领域,支持方向增加了促进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商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升归纳统、加强金融支持等内容。

各项补助资金由电商经营主体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所需的有关材料和凭证镇(街道)统一汇总报区电商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受理)。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区电商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再次审议,并组织相关部门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形成审核报告,确认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财政局备案后,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经营主体。

、关键词解释

电商经营主体:也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电商升规纳统:所谓“升规纳统”,通俗讲就是“将达到规模(限额)统计标准的单位入库,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确保统计数据应纳尽纳、应统尽统”。电商批发升规纳统条件是年销售2000万元,电商零售升规纳统条件是500万元。

淘宝村:阿里研究院对“淘宝村“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1)经营场所: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元;(2)销售规模:在阿里平台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网商规模:本村活跃网店数量达到100家,或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家庭户数的10%。

淘宝镇:阿里研究院对“淘宝镇“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1)一个乡镇的淘宝村大于或等于3个;或者(2)在阿里平台,一个乡镇一年电商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活跃网店超过300个。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具体联系人:杜永利

咨询电话:0635-4276290


1、《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于2021年10月联合发布)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

3、《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13号)

4、《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聊农电商办发〔2021〕2号)


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 1. 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反馈

12022年5月23日至6月17日,通过聊城市办公系统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1条,经沟通并二次征求意见,已无意见。

2、2022年6月18日至7月17日,我局将《聊城市茌平区促进电商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茌平政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开公布征求意见建议,经过30余天的征求意见工作。我局始终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建议。

3、2022年6月20日。与18家电商企业召开座谈会,共征求3条意见,这三条意见已经在征求意见稿中有相应的表述,且满足企业的意见需求,不需要再进行其他修改。

42022年7月4日至7月17日,通过走访调研7家电商公司,共征求意见3条,采纳3条,根据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

5、2022年6月18日至7月22日,我局共计发出民意调查问卷500月份,回收212份,有效156份,未收集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