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编制《聊城市茌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聊城市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前期已通过专家评审及规委会审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全文通过茌平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采集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1日。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cpqwhhlyj@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意见建议”。
二、信函。寄至茌平区南环路1648号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252100,信封注明“意见建议”。
三、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右侧的“发表意见”可以在线提交。
征求意见期间,为了更好的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务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4271221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1日
第一章 背景分析与规划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和作用已愈发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公共文化设施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基地,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展示文化形象和文化品位的重要窗口,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影响和带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对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能力的要求更加迫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的时代大背景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已成为建设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
近年来,茌平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意识,持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提高公共文化活动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此外,做深做实“挖掘、融合、提升”等文章,挖掘千年古县文化价值,立足自身优势持续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不断丰富文化供给,努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树立茌平文化崭新形象,助推文旅产业实现蓬勃发展。目前,茌平图书馆、文化馆均建成“国家一级馆”,并建设了图书馆分馆14个、文化馆分馆14个;14个镇街均有综合文化站和文化广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8个,实现了镇街、社区(新村)文化设施站点全覆盖。
第二节 规划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的要求及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优化整合公共文化设施用地资源,解决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紧张、空间布局不合理、不均衡等问题,提高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特编制《聊城市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为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2.规划原则
(1)区域统筹,均衡布局
坚持全域发展理念,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整合,统筹规划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动城乡居民公共文化设施使用达到服务距离与服务质量的均等和公平;在设施布局上,达到服务半径均衡。
(2)匹配人口,便民利民
结合茌平区人口分布、设施现状及发展需求,建立公共文化设施供给科学配比机制,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综合利用率。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服务设施,坚持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保障文化民生,促进社会公平。
(3)以人为本,功能复合
推进文化设施综合利用与融合发展,加快与商业、旅游、教育等服务功能相结合,使公共文化设施与其他公共设施相辅相成,与受众需求相适应,与场馆自身运营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4)突显特色,前瞻布局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好近、远期项目建设时序的统筹,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种类、数量、规模和布局,构建茌平特色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近期结合省、市、区重点项目计划,做好建设规划,远期结合城市总体发展,做好前瞻性设计与布局。
3.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国土空间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指南》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 218-2010)
《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定级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计分表》
《县级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县级公共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县级图书馆评定标准及细则》
《县级(县级市、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县)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 2009)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山东省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二部门关于推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乡村文化建设样板镇村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山东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DB37/T 4080-2020)
《山东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全面深化农家书屋服务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公共文化(群众艺术)馆服务规范》(DB37/T 4083-2020)
山东省《公共博物馆服务规范》(DB37/T 4081-2020)
山东省《公共美术馆服务规范》(DB37/T 4082-2020)
《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县级)》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聊城市城市书房建设与服务规范》
(2)相关规划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
《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聊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聊城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0-2025)》
《聊城市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聊城市茌平区金牛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聊城市茌平区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聊城市茌平区生活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茌平区城乡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2021—2035)》
《聊城市茌平区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聊城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茌平区行政辖区,总面积1003.4平方公里。
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至2035年。
6.规划对象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用地涉及文化用地(0803)包括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和文化活动用地(080302)。
本规划对象为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结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配套新建的文化设施。主要为区级公共文化设施、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以及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三大类。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非遗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博览展览类设施;图书馆、档案馆等图书阅览类设施;剧院、戏院、曲苑、音乐厅、演艺中心等表演艺术类设施;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公园)等群艺活动类设施;文化数据、文化创新中心、文化产业运维中心、非遗体验中心、民俗体验馆等主题性文化设施。
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及结合乡镇(街道)特色建设的民俗馆、非遗馆、博物馆等。
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村史馆(民俗展示馆)等。
第二章 现状分析与趋势研判
第一节 现状分析
1.现状概况
茌平区地处鲁西平原,聊城、德州交界处,2019年9月撤县设区,是聊城市两个市辖区之一,辖14个乡镇(街道)、88个社区(新村),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高端产业聚集区、1个高铁新区,总面积1003.4平方公里。
近年来,在聊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茌平区紧紧围绕“鲁西领跑,全省先进”目标定位,做深做实“挖掘、融合、提升”等文章,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深入推进资源整合,加快旅游产品更新,不断丰富文化供给,全区文旅产业实现蓬勃发展。具体表现在:
(1)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
新建一批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茌平区博物馆用地面积为4774㎡,建筑面积为5015m2。茌平区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用地面积为4140㎡,建筑面积分别为10250㎡、3460m2、550㎡,图书馆连续四次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2021年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一级馆”。区图书馆、区文化馆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已建成图书馆分馆14个,文化馆分馆14个,优质文化资源持续向基层倾斜。区档案馆占地7168㎡、建筑面积8150㎡,馆内功能齐全,能够保障优质的档案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可满足未来30年全区档案的保管存放需求。目前,茌平区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总用地面积为1.55hm²。
(2)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目前,茌平区14个乡镇(街道)均有综合文化站,站舍面积达到三级文化站及以上标准的占比为92.86%。其中,站舍面积大于等于800m2的振兴街道、信发街道、温陈街道、乐平铺镇、菜屯镇、博平镇、贾寨镇等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一级文化站标准,占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总数的50%;站舍面积大于等于500m2、小于800m2的冯官屯镇、杜郎口镇、韩屯镇、洪官屯镇等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二级文化站标准,占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总数的28.57%;站舍面积大于等于300m2、小于500m2的胡屯镇、杨官屯乡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文化站标准,占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总数的14.29%。根据文化站点、文艺团体需求,为全区14个乡镇(街道)累计配置40余万元的音响、书橱、鼓、锣、梆子等文化设施器材。目前,茌平区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8.71hm²。
(3)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成
茌平区14个乡镇(街道)共计88个社区(新村),共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8个,92.05%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m2。近年来,茌平区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眼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督促各社区(新村)修建文化广场,配发安置公共活动设施,配备文化活动音响、图书、服装、乐器等。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组织演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实现“戏曲进乡村”常态化、普及化,每年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800多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8800多场,实现网格村全覆盖。目前,茌平区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0.71hm2。
第二节 趋势研判
当前,文化设施在布局上呈现“战略格局引领-设施布局支撑-文化氛围营造”新的基本范式。其中,宏观战略格局关注文化设施的层级构建、布局引导与设施定量。层级构建的重点是要建设特色彰显、服务完善、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明确各层级文化设施的发展目标。布局引导是指围绕重要轴线形成的文化廊道,以及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化地标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集聚区,体现了城市的时代印记。设施定量是通过对标文化设施建设典范城市,寻找自身建设短板,合理制定实施计划。中观设施布局则是设施在空间维度的系统化布局,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基础型文化设施的均等化、便民化服务,如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全覆盖,图书馆的网络化布局,这些是市民使用频率最高、步行距离适宜的基层文化服务载体,是支撑美丽宜居名城的重要着力点。二是提升新型文化设施的特色化、多样化供给,如美术馆、博物馆、展示馆,这类设施应结合集中布局在城市的核心文化战略区域,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设施集聚区,是感知城市记忆、展现城市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是支撑创建文化知名城市的核心内容。微观氛围营造重点聚焦文化活力的提升,在鼓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强调空间功能的复合利用的同时,通过公共小品、文化艺术、城市景观的融入,延伸了文化空间的内涵,增强市民与文化艺术的互动体验。
综合对茌平区实地调研及《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茌平区现有文化设施类型、开放程度、建设(建筑)规模等基本公共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但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依旧不充分、不平衡。中心城区供给相对充分、等级较高,外围城区供给较为不足、等级较低;重城市轻农村,广大乡村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偏低。乡镇(街道)级的公共文化设施,娱乐活动功能较强,文化属性和文化空间特质尚有缺失,难以适应新时期文化建设要求。
综合来看,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需按照茌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努力使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与城市整体发展、群众生活需求更加契合。重点加快区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分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增加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和密度,改善场所环境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参与文化服务的机会更多,质量更高。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规划定位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及实施文化强国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核心,以助推聊城建设冀鲁豫交界区域科教中心城市、三省交界地区公共服务中心为目标,结合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布局与建设要求,大力推动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科学确定全域各级各类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在促进城乡充分平衡发展、提升设施空间品质、打造文化特色品牌等方面优化公共文化体系及空间布局,推动茌平区文化综合发展新篇章。通过科学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打造标志性城市文化空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特色化发展。
第二节 规划愿景
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省会经济圈、“聊茌东”都市区建设“三大机遇”,紧扣“全省先进、鲁西领跑”目标,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统筹规划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品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推进“文化强区”建设。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根据“七普”数据,茌平区全域共有常住人口51.76万人,城镇人口28.34万人,预计2035年茌平区全域常住人口56.00万人,城镇人口42.1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
《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建立以街道和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全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各级设施。各市级、区(县)级、镇级文化设施,布局符合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各1处。各市、区(县)布局1处符合标准的文化公园。市级、区(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宜集中布局和建设形成区域公共文化中心。保障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布局1处文化活动中心,各行政村、社区布局1处综合文化活动室。
对照《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确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标。到2025年,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新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改造提升一批镇级文化站,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国家三级文化站标准,有条件的文化站力争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新建一批社区(新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到2035年,完成文化馆、美术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大剧院等区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全部新建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新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实现“15分钟文化圈”全覆盖,群众公共文化需求保障普惠均等。
第四节 规划指标
《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三、空间品质”中提出中心城区的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预期性指标)在2025年达到70%,2035年达到90%。
通过新建、改造升级等完善镇(街)级、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城乡15分钟文化圈”,到2025年实现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覆盖率达到75%,到2035年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95%。
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由规划基期的20.98h㎡提高至28.95h㎡。其中,规划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6.54h㎡,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10.56h㎡,社区(新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11.86h㎡。全域人均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51㎡,城区每千人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为337㎡。
表3.1 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标一览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2025年 | 2035年 | 备注 |
1 | 城区每千人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 280㎡ | 337㎡ | 城区 |
2 | 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 0.29㎡ | 0.34㎡ | 全域 |
3 |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 75% | 95% | 城区 |
第五节 发展策略
为突出茌平文化底蕴与特色,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应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按照“15分钟文化圈”均衡布局满足居民多样生活需求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全域统筹,区域协同
全面统筹茌平区文化资源要素,围绕“区—乡镇(街道)—社区(新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明确各类设施配置标准与空间布局原则,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建设时序。立足自身优势与特色,加强与聊城中心城区的协作,与中心城区的公共文化设施融为一体,承接其外溢功能与文化产业,加强与周边区县协作,统筹文化产业、旅游发展和设施布局,实现共建共享,增强区域综合文化竞争力。
2.立足需求,完善内容
不同性别、年龄、收入水平、文化水平的居民需求存在差异,且伴随社会发展,居民需求会不断变化,多元主体的差异化使用需求会日益突出。因此,本规划应基于多样化的居民需求,根据社区的类型、人口结构、现状调研特点进行功能上的差异配置,完善多样化的文化活动设施类型。公共文化设施的活动类型开展上不应局限于文化类活动,除文艺演出、讲座、知识科普外,可结合社区志愿者经常性举办公益类、体育健身类、生活类和地方特色类活动,如社区环境治理、助老帮困、球类比赛、手工艺、读书会等活动,结合居民的日常生活特征,吸引居民积极参与。
3.标准配置,圈层布局
从公共文化设施的相关标准的演变来看,结合生活圈的设施服务圈层设置逐渐兴起,并成为设施控制的主要手段。由于生活圈理念在实现公共资源精准化分配、应对社会异质化需求、增强社区归属感与促进规划落地实施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被视为空间组织、设施布局的重要工具标准层级划分,还应有效结合生活圈理念划分具体生活圈层。在以人口规模为依据,结合行政体制进行层级划分的基础上,本规划加强与茌平区城乡生活圈规划内容,计算出街道/乡镇级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半径为1.4-2.0公里,并推算出步行时间约20~30分钟(考虑到乡镇地域范围较广,这里算出的服务圈层仅指覆盖镇区的服务半径);社区级文化室服务半径为0.5-0.8公里,并推算出步行时间约8~13分钟:行政村级文化室服务半径为0.2-0.4公里,并推算出步行时间约5分钟,以便有效利用公共资源,避免资源分配不均。
4.公众参与,优化管理
规划立足实施视角,强调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发挥志愿者效能,建立健全居民反馈通道,加深公众参与,加大设施及文化活动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对象是居民,政府在设施建设及使用上应该充分体现民主,在设施的各项运作中应从居民角度思考,积极采纳居民意见,促进居民共同参与设施建设。同时,应结合现代高速的信息化网络,加强设施硬件与软件的共同建设,方便居民参与到设施的运营工作当中,建立行之有效的使用反馈机制,并定期开展居民对于设施使用的调查并分析总结,为设施后期的优化及文化活动开展提供重要参考,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的良好运营和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聊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聊城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0-2025)》、《聊城市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意见征集反馈
2025年11月21日,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就《聊城市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意见通过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主动征求意见1个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因此无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特此说明。
聊城市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