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办公室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茌平区小城镇综合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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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9 发文单位: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目的

小城镇上连城市、下接农村,是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对壮大城乡经济、城乡融合发展、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作用十分明显,可以说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基石。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作出重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小城镇在城乡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品质,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城镇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对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镇域经济产业化,切实增强小城镇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推动城乡更高质量、更加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组织文件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文件初稿。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分别向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等27个区直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完成会签程序。1月2日,区司法局对《实施意见》出具了审查意见,认为《实施意见》内容合法合规。起草部门在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充分吸收采纳的基础上,形成文件送审稿,进入发文程序。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参考的文件有: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69号);2.《聊城市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聊茌农委发〔2022〕1号)。

三、审签情况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对《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送审签。2024年1月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3月1日签发了文件。

四、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明确了小城镇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小城镇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在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的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开展小城镇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督导考核、宣传发动、作风建设5个方面的措施。

五、创新内容

一是综合提升过来实施的小城镇提升工程基本都是聚焦在城镇面貌方面,简单地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包装改造。这次专项行动,涵盖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三项集中整治内容和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镇驻地整体风貌设计、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改善城镇居住品质、加快产业能级提升等六个巩固提升重点,是一次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提升行动,旨在推动小城镇实现整体发展能级的提升。

二是经营理念。按照“经营城市”的成熟理念,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资源、区位等基础优势,围绕带动和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在驻地周边发展与本地乡村富民产业相关联的加工业、服务业,加快推动商贸、文旅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城镇集聚,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激活小城镇发展内生动能。

三是政策支持。在土地资源供给上,立足向内挖掘潜力,充分盘活供销社、粮所、学校等国有或集体闲置存量土地,有序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驻地和回迁安置建设,为小城镇综合提升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将小城镇综合提升专项行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统筹考虑配套资金支持,将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有关税费按一定比例返还乡镇(街道),优先用于小城镇综合提升;鼓励乡镇(街道)对驻地实施拆迁改造,拍卖土地所得收益除去办理有关手续所需费用外,全部返还乡镇。

六、关键词解释
   1.城镇面貌:指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
   2.建设配套:指附属、辅助设施和公共建筑。
   七、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苗宝勇

联系电话:0635-422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