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茌政发〔2020〕14号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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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01 发文单位: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背景

为准确反映城镇内部地价水平的差异,发挥基准地价对城镇土地出让价格的指导作用。

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按照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280号)要求。

出台目的

我区完成了2019年度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20年4月11日通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实施。

重要举措

本次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对象:茌平区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崔工业园和十个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的土地。评价区域总面积17005.08公顷,其中:区城区9025.76公顷、高端产业聚集区2777.69公顷、大崔工业园463.85公顷、博平镇2039.79公顷、乐平镇416.34公顷、冯屯镇552.08公顷、杜郎口镇373.04公顷、菜屯镇179.80公顷、韩屯镇163.80公顷、胡屯镇254.33公顷、肖庄镇172.81公顷、洪屯镇318.38公顷、贾寨镇267.41公顷。

茌平区城区土地采取分类定级,商服、住宅用地分别划分为四个土地级别,工矿仓储、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Ⅱ(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分别划分为三个土地级别。

博平镇采取分类定级,将商服、住宅、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分别划分为三个土地级别,工矿仓储、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Ⅱ(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分别划分为两个土地级别。

乐平镇等九个建制镇、大崔工业园和高端产业聚集区采取综合定级,将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Ⅱ(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分别划分为两个级别。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人:时风利

咨询电话:0635-42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