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区政府召开2023年度第19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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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26 发文单位: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第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聊城市茌平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曾明确指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而近年来,我区新出生人口持续走低,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人口老龄化严重。其中,2023 年1-11月份全区新出生人口2581人,同比减幅14.15%;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区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区总人口15.47%,与人口标准存在显著差距。我区人口结构矛盾突出,人口发展持续走低,已成为制约茌平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基于此,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政策已成为改善我区人口矛盾的关键一步,成为稳定我区人口形势、推动人口经济社会持续向好的制胜一招。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实施三胎政策,同时配套实施鼓励生育措施;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7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同时明确要求各市年内制定出台贯彻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2023 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这些上级文件的出台为我区制定、实施相应的人口发展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对普惠性的托育服务机构,由区财政按照实际收托数,给予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贴,其中二孩标准为 300元/人/月,三孩标准为400元/人/月。

(二)加强生育养老假期待遇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休假政策,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倡用人单位增加配偶陪产假5天,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护理假,计划生育家庭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

(三)加强住房保障支持。在配租公租房时,对有未成年子女且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优先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四)加强教育资源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父母可向幼儿园申请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 1200元/人/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保教费,保障三孩入普惠性幼儿园;。

(五)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娣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2000元,三孩不低于 3000元。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比例报销。

(六)加强计生家庭帮扶支持。对户籍为茌平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报销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的 50%,年度个人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 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行一次性扶助金制度和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2023年度第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起草过程

2023年9月30日,按照聊城市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管理要求,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同步起草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在茌平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后,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结合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和市政府《通告》内容,对《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完善,形成了《通告》。12月5日,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同意《通告》内容。

二、主要内容

《通告》共两部分。一是前言部分,明确发布的目的。二是具体内容,共十条:

(一)明确聊城市茌平区禁燃区范围。北外环路以南、湖西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区域,该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 (储存)烟花爆竹。同时将湖西畔景、天鹅湖小区、御路苑、吴官屯小区、前张村、杜陈村、马沙村、王桥村、红庙村纳入禁放范围。

(二)明确以下场所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乡镇、街道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高速公路、铁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场所,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茌平区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四)在茌平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运输。

(五)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每年除夕、初一、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振兴、信发街道办事处要抽调人员、划片包干,在禁放区内加强劝导。公安、应急、执法、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依法处理。

(六)对违反《禁放条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及其他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相关部门视情予以奖励。

(七)违反《禁放条例》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及未经批准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信息推送至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八)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火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九)茌平区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禁放条例》被依法处罚的,同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该违法行为纳入所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范畴。

(十)本通告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023年度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和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一、省、市政府工作要求

省政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市要在充分认识改革对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推进医保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步调一致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积极稳妥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按照“山东决不能出事”的要求,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情管控,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改革形势平稳有序。

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和省有关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实施,医保、财政、卫健、税务等部门协同,科学制定有关政策配套措施,以推动改革为抓手持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

二、两项改革情况

(一)进展情况。一是省级统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做好前期筹备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地实施。二是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工作。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门诊共济改革“第二步”,在职职工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标准定额划入。

(二)面临的重点改革任务。职工医保省级统筹方面: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在确保我区职工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将现行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整合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用于保障经职工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和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职工门诊共济改革方面:重点和难点任务集中在个人账户改革上,即:2024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计入个人账户金额改为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前的工资总额的2.5%降低为2%;退休人员改为定额划入,由现行退休金的5%,全省统一改为70岁以下100元/月、70岁及以上125元/月。

(三)影响。改革后,一是全区约 98%的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将不同程度减少,初步预估在职人员平均降低约70元/月,退休人员平均降低约126元/月。二是职工就医保障水平将逐步提高。两项改革实施后,按照全省“稳高提低”要求,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保障政策,缩小地区间差距。我区职工医保待遇将逐步提高,职工就医报销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按照省、市两级要求,切实完善工作机制,由区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是统一时间节点,保持步调一致。紧跟全省改革步伐,2024年1月1日启动两项改革。

三是实现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医保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政策宣讲,辅导部门工作开展;宣传、政法、公安、信访、融媒体中心、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宣传指导和舆情管控。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做好基金决算、医疗机构管理及药店纳入门诊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财政、教体、卫健、老干部、退役军人、工信、妇联、残联等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负责制,“谁的人谁负责”,摸清底数,建立清单,认真做好政策宣讲、维稳处置等工作。

四是抓好政策宣传,强化正向引导。重点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宣传,通过“进现场、面对面、送上门”等方式稳妥审慎开展宣传解读。畅通政策咨询解读渠道,按照省统一指导口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做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职工的宣传解读工作。不采取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大张旗鼓公开宣传等做法。

五是防范舆情风险,确保万无一失。汲取先行实施“一步到位”改革省市的经验教训,全面做好各项防控举措,提前谋划,医保、宣传、公安、卫健、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建立信息共享、研判会商、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要全面评估涉稳风险隐患,充分研判本行业、本区域潜在风险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搭车信访”事件发生,提前做好各项风险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