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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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30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局

一、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组织实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13个品目。

补贴标准:按照省、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

2021年起,我区要对区域内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降低补贴标准,确保到2023年将起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对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申请程序: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申请材料:购机者携带填写完整无误的《茌平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所购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所购机具发票原件复印件及动力机械车牌号、行驶证原件复印件、与购机人名字一致的惠农一卡通账户本原件复印件(农户)或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原件复印件(服务组织)等资料各一式三份,到区农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咨询电话:0635-4271251、4267199

受理单位:茌平区农机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整年度

联系方式;0635-4271251、4267199

二、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635-4271251、4267199 地址:茌平区新政西路420号

三、政策依据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茌平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茌平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