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茌平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聊城市茌平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文稿解读
一、起草背景
自去年12月份以来,中央、省、市陆续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方案,要求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作出明确部署;4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4月3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25〕3号)。据此,区司法局牵头制定了《聊城市茌平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聊城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区司法局向方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过研究讨论后,最终形成了《工作方案》。5月14日,《工作方案》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该工作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目标,对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通过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检查主体资格和检查事项范围,确保所有检查行为有据可依。在检查实施环节,要求执法机关必须提前制定年度计划并备案,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扫码入企,并全程记录留痕,企业有权对违规检查行为提出异议。
方案创新性地引入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检查,对低风险企业减少干扰,对高风险企业强化监管。同时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为保障企业权益,方案明确禁止检查外包行为,建立检查结果互认机制,并配套设置投诉举报渠道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
此外,方案还从队伍建设、监督问责、政策宣传等多个维度强化制度保障,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专项监督、编制行业合规指引等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与上级政策的不同
1、第十三条:“建立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制度”修改为“深化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在《聊城市茌平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精准监管,并严格控制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2、第十八条:根据市级拓展企业“一业一册”全周期行政指导清单,结合我区实际,选定木材行业,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
五、本级政策主要特点
一是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通过双重清单制度明确检查边界,实现执法行为的标准化、透明化;二是创新监管方式,运用数字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注重分类施策,根据市场主体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体现精准治理理念;四是强化权益保障,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和救济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是突出服务导向,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提供合规指导;六是强调协同治理,通过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格局。
六、关键词解释
1、“涉企”是指行政检查的对象是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个体工商户等。
2、入企行政检查,指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强制性了解、核查的行为。
3、非行政检查入企活动,包括因督查、督察、督导、调查、排查、巡查、巡检、抽查、核查、技术性检查、辅助性检查等开展的需要企业配合调查、核实的非行政检查活动。入企调研、帮扶等活动暂时不在规范的范围之类。
七、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
联系人:陶玉倩
联系电话:0635-427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