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办)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组织起草区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制度、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制度。负责局(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
(二)政工股。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办)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建筑节能与科技股。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制度、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
(四)施工管理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推进全区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指导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施工管理负责人:温孟武 办公电话:0635-4229578
工程安全监管负责人:王磊 办公电话:0635-4229577
(五)勘察设计与城乡建设股(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股牌子)。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计划。指导城市排水和配套管网等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和工程新建工作。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性文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负责人:马付建 办公电话:0635-4226609
负责人:毛思达 办公电话:0635-4229682
政务公开-下属单位及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为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协助做好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承担征迁工地扬尘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协调、拨付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方面相关信访维稳、应诉应复、信息公开、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协助推进全区住房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马付建 办公电话:0635-4226609
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的配合工作; 承担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物业市场整顿提升等方面辅助性工作;协助推动建筑业企业行业规范工作;承担行业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承担推动企业诚信信息体系建设, 推进建筑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推进建设工程的开发和利用;承担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辅助性工作;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有关辅助性工作; 协助做好限额以下乡村住房安全质量工作; 协助做好农村贫困家庭房屋改造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措施的辅助性工作;负责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污水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维、考核评定等相关业务服务工作;承担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相关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建设信息管护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蕾 办公电话:0635-4229978
聊城市茌平区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负责人:桑磊 办公电话:0635-4229289
聊城市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区本级超限工程、难新工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工程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随机抽查, 资质变更、延期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先创优、示范引领活动等技术性工作; 对全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质量抽查;承担区本级公益性、政府指令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城市危房房屋跟踪鉴定工作;承担突发性爆炸、地震、安全生产事故等引起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承担区本级白蚁防治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建立工作;承担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安全使用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