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反馈】关于对聊城市茌平区工业“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反馈
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聊城市茌平区工业“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以下重大决策全文在茌平区人民政府公开网公布,同时召开专门会议,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第一轮: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税务局进行书面意见反馈,其他单位无意见。我局通过研究,采用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轮:
1应急管理局意见:“先行开展区域综合评价,责任单位中将地震局改为应急管理局“,
修改说明:完全采纳。
2行政执法局意见:“出让地块通水环节中,是否可提前告知行政执法局出让地块详细位置及面积、拟用途等相关信息“
修改说明:方案中已明确“开发区管委会、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标准地“出让地块通路、通电、通水、场地平整等工作。“
3发改局意见:“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修改为”能耗指标主要包括单位产值能耗指标、单位增加值能耗指标等指标。“、“附件四中将所有产值能耗修改为能耗强度”、“附件六中将能耗率修改为能耗强度“
修改说明:完全采纳。
4财政局意见:对附件六中,达产复核验收“亩产税收”由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存有异议。
修改说明:修改为由税务部门签署意见
5气象局意见:无意见
6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意见:无意见
7行政审批局意见:无意见
8生态环境局意见:无意见
9税务局意见:无意见
10供电公司意见:无意见
11水利局意见:无意见
12文化和旅游局意见:无意见
13科技局意见:无意见
14信发集团意见:无意见
15山东明大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见:无意见
16聊城市中联实业有限公司意见:无意见
17山东欣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意见:无意见
18住建局意见:无意见
